和小伙伴去水塘边玩耍 12岁男孩不幸溺水身亡

2011-07-05 06:0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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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没了,夫妻二人整天拿着照片以泪洗面。



事发水塘用于农田灌溉。



苗在鹏的期末考试作文。



    7月4日开始,全市中小学生们迎来了快乐的暑假。然而,胶南市铁山中心小学的苗在鹏,却无法享受这个暑假了。6月30日,他跟小伙伴到村外一水塘边玩耍时不幸溺亡。据目击者称,苗在鹏是为了救另一落水的同伴而下水。另一落水者最终安全上岸,12岁的苗在鹏却因抢救无效死亡。他的家人,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中。律师认为,如果男孩确系为救他人而亡,则被救者监护人应适当给予补偿。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事发

胶南一男孩水塘溺亡

    “我们村一个小男孩在水塘出事了,听说是为了救别的孩子而下水。”7月4日上午,胶南市铁山街道苗家村一知情者致电本报,称该村一年仅12岁的小男孩在村外一处水塘溺亡。

    4日中午,当记者一路打听来到胶南市铁山街道苗家村时,由于天气炎热,村里街头巷尾少有村民的影子。“确实有这件事,好好的孩子没了真可惜。”几位在树下乘凉的老人向记者证实了此事,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溺亡男孩苗在鹏的家里。

    “孩子没了,我现在还是不能相信。”男孩父亲苗锡乐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告诉记者,自己的儿子从小聪明听话、乖巧孝顺。“天热了,鹏鹏(乳名)买一只雪糕回来,非要我和他妈咬一口他才吃。”想起孝顺、听话的儿子,流着泪水的苗锡乐不经意间嘴角浮现出一丝欣慰的笑意。而此时,妻子陈瑞芹却满脸悲伤地坐在床上,床上摆满了儿子生前照片,旁边一个书包里,是儿子考完试回家后还没来得及收拾的书本;床头上方,还挂着儿子得过的奖状。

    “那天中午,我真不应该让他出去……”擦了擦眼泪,苗锡乐向记者回忆了事发经过。

讲述

他为救别的孩子而下水

    6月30日中午,苗在鹏吃完午饭后,便跟爸爸苗锡乐说:“我出去耍了。”苗锡乐告诉记者,当时自己正在忙活,没想到这是儿子跟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更没想到儿子跟自己告别后是去了村外水塘。

    随后发生了什么?记者得知,事发前,苗在鹏跟同村的三个伙伴一起去了村西北方位三里多地的一处水塘。随后,记者在该村另一户村民家中,找到了事发时在场的另外两个男孩:12岁的培培(化名)和13岁的帅帅(化名)。两个孩子称,加上同村另一个男孩强强(化名),6月30日中午12时30分许,他们四人来到了事发的水塘。培培告诉记者,他们去水塘是为了挖蛤蜊。

    “我看见他(强强)先掉下去了朝岸上喊‘救命’,然后鹏鹏(苗在鹏)跳下去了。”培培称,自己看到了苗在鹏跳下水的经过。而据当时在水塘另一头玩耍的帅帅回忆,自己循声望去时,强强正在大喊救命,鹏鹏也在水里挣扎。

    据介绍,帅帅和培培随后先把离岸边较近的强强拉了上来,而水中的苗在鹏却逐渐下沉,等他们找来一根竹竿准备把苗在鹏拉上来时,已经不见了人影。

痛心

抢救无效,死神带走了他

    当天下午1时50分许,当苗锡乐听说自己的儿子落水后赶到水塘时,一位经过附近的同村村民下水后将鹏鹏捞了上来。“后来120来了,大夫做了半个多小时的现场急救,跟我说要做好思想准备。”苗锡乐告诉记者,自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听大夫这么说,当时一下蒙了。

    现场抢救未见效果,鹏鹏随后被救护车送往胶南市中医院抢救。然而,一小时心如刀割的等待后,苗锡乐接到了儿子的死亡通知书。妻子陈瑞芹得知噩耗后一下子晕倒在地,鹏鹏的爷爷苗香元也因此卧床不起。

    “老父亲好几天没吃饭了。”苗锡乐说,老人看着鹏鹏从小长到大,至今无法相信孙子突然间就没了。7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苗香元的住处时,81岁的老人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张口就问:“你们是给我送孙子来了吗?”记者通过几位邻居了解到,老人这几天一直念叨孩子“出门了”,还会再“回来”。

    然而,老人似乎最终骗不过自己,看着儿子苗锡乐满眼泪水,自己也扯开嘶哑的嗓子哭了起来。前来探望的邻居和亲友们也纷纷落泪,哭得最厉害的是苗锡乐的哥哥苗锡赞。苗锡赞家住在鹏鹏家几条街之外 ,因为孩子讨人喜欢,自己时常来弟弟家串门。如今,他却只能过来安慰弟弟和弟媳。

■情结

他最佩服人民子弟兵

    7月1日,鹏鹏所在的胶南市铁山中心小学的老师也知道了此事。该校校长和老师前来探望时,还带来了鹏鹏刚考完的期末考试试卷。“6月28日考完试,6月29日和30日老师阅卷,学生们放了假,没想到孩子出了事。”过了这个暑假,鹏鹏就要在铁山中心小学上六年级,班主任丁老师告诉记者,自己在五年级教了苗在鹏一年,“在我印象里,苗在鹏是个品学兼优、尊敬师长的好孩子,一直非常招我们喜欢”。

    记者在鹏鹏家的床头上看到,他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门课程成绩全部为“优”。在鹏鹏的语文试卷作文一题中,他写的是《我佩服的人》。当鹏鹏的父母跟记者一同细细阅读孩子生前的作文时,鹏鹏的父母泪如雨下,泪珠打在了儿子生前用过的考卷上。

    “我想起了人民子弟兵的救人的过程……”似乎一切都已冥冥中注定,鹏鹏在作文中写的是人民子弟兵在1998年长江洪灾中舍己为人、英勇抗洪的事迹。“孩子团结同学,也很乐意帮助别人。”这份作文也给苗在鹏的老师留下了深刻印象,丁老师哽咽着告诉记者,自己连日来一直沉浸在失去学生的悲伤中。

■说法

如属救人,受益方应适度补偿

    记者在采访中遇到了“意外”。在采访“被救者”强强时,对方却称是鹏鹏先掉进了水塘。“我是去救他,我也差点被拉下去。”然而记者此前在村中走访时了解到,掉进水塘的,是两个孩子。

    7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水塘,近日大雨让水塘中积满了水。记者了解到,该水塘原本用于灌溉,而鹏鹏落水处正好有一个深坑。“事发时水塘里水不多,没想到孩子会掉进坑里。”苗锡乐说。

    目前,苗家村村委会也正在协商处理善后赔偿问题,而苗锡乐告诉记者,自己更希望要一个说法。“我不是为了钱,孩子已经没有了,我相信他是为了救人而下水。”苗锡乐告诉记者,自己的儿子从不靠近水塘、水库等地方。

    4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山东方恒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张律师认为,这是一起因特殊侵权行为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如果水塘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未尽到管理职责,并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致使发生了溺水死亡事件 ,该水塘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行为就是一种特殊侵权行为,理应就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张律师说。

    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赔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之规定,此事件中溺水孩子如系在对另一溺水孩子施救的过程中导致溺水死亡,则被救学生的监护人应给予适当补偿。

    记者了解到,胶南市警方在事发后及时赶到现场对此事做了调查。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此事做进一步处理。

    本版文/图  本报记者王晓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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