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游客车辆凌晨被砸 肇事者被判赔2200元

2011-07-16 04:2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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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7月15日讯(记者 高丽 通讯员 王卉 ) 7月14日,外地来青旅游的李先生从车行租辆车想好好逛逛青岛,没想到次日凌晨,车停酒店门口就被醉汉无端给砸了,砸车的是外地来青人员张某。为此,受理案件的杭州路派出所和四方法院迅速启动了一种公法联动诉调对接机制,事发当天下午,受害方就拿到了法院的调解书,拿到了2200元赔偿。记者了解到,这是目前为止本市第一例使用公法联动诉调对接机制成功结案的案例。

  安徽来青旅游的李先生从本市一家车行租了辆江淮轿车,打算游览青岛。7月14日晚上,李先生把车停放在杭州路一家酒店门前,没想到车却被张某给砸了。记者了解到,张某是来青岛出差的,当天晚上喝了不少酒耍起了酒疯。7月15日凌晨一点半左右,张某抄起路边的石头对轿车一顿猛砸。不久,张某就被随后赶来的110民警抓获。

  李先生是来旅游的,急着回家,为了节省时间,调查此案的杭州路派出所向四方法院发函,请求法院提前介入案件,从快结案。7月15日下午,四方法院海琴法庭的法官来到了杭州路派出所,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现场,原告方车行和被告张某都参加了“庭审”,法官指导原告方现场书写了起诉书,之后法官当场立案、当场送达,并当场开庭审理。

  张某酒醒之后表示认识到错误,车行方面也同意调解,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张某赔偿车行修车费2200元钱。调解成功后,法官当场宣读了调解书。张某当场将2200元钱交给原告方。

  一天之内就拿到法院的判决书,这是本市目前为止结案最快的案件。记者了解到,目前,四方法院正在杭州路派出所和洛阳路派出所试行公法联动诉调对接机制,砸车案件也是本市第一起启动该机制审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觉得有必要请求法院提前介入的案件,会向法院发函。符合条件的案件,法院会当场立案、当场送达,当场开庭 ,并争取当场结案。”四方法院海琴法庭副庭长王强介绍说,“所谓符合条件的案件,对公安机关来说主要是治安案件,对法院来说就是一些损害、赔偿类的侵权案件。”而这种机制最大好处是节约司法资源,节省时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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