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或乘坐机动车时为何要使用安全带?
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情况实施紧急制动时,会产生巨大的惯性,根据不同的行车速度及撞击程度,这个惯性力可能超过司机体重的20倍。惯性力使司机及乘客与车内的方向盘、挡风玻璃、坐椅靠背、车门等物体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严重伤害,甚至将驾乘者抛离座位或抛出车外。安全带的作用就是在发生事故时,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安全带有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的撞击能量,化解巨大的惯性力,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
●在哪些地点或情况下不得超车?
(1)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2)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3)被超车正在超车时;(4)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桥、漫水路时;(5)通过胡同(里巷)、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下陡坡时;(6)掉头、转弯时;(7)遇风、雨、雪、雾天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8)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9)喇叭、刮水器发生故障时;(10)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11)进、出非机动车道时。
青岛市公安局提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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