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坐个摩的回家,不料半路被摔伤司机又溜了。7月18日,来青打工的何女士就遇了这么一件窝心事。当天上午,她乘坐摩托车走到金水路一工地时,司机一低头躲过了施工警戒线,但何女士却被勒住脖子摔了下来。更可气的是,司机看到她摔伤后一踩油门溜了。
一根绳子把她勒下摩的
18日上午10时许,住在金水路伟东阜康花园的何女士在李村买完东西后,坐上了一辆摩的。
摩的开到下王埠立交桥下右拐到金水路时,前方正好在施工,“我坐在车上根本没看到,也没注意有没有警示牌。”正当摩托车飞速行驶时,摩的司机突然一低头,紧接着一根绳子勒住了何女士的脖子,“我一下子就被带了下来,脖子和胳膊都摔伤了。”何女士说,当时她的脖子被勒出一条血印,胳膊也出血了,路过市民赶紧把她扶了起来,并帮她打了个车送到了医院。
摩的司机一溜烟跑了
“我光顾着疼了,也没顾得上摩托车。”何女士说,摩的司机停下车后,回头看见她摔伤了,一踩油门就溜了,“那个摩托车也没牌子,我喊着让他别走也不管用。”
“后来我才知道,绳子是施工的在路上拉的警戒线 。”何女士说,“幸亏都是轻伤,要是车速再快点,绳子再紧点,能把我勒死了。”
2000元医疗费没人赔
何女士告诉记者,她是从东北来青岛打工的,本来就不富裕,光看病已经花了近两千元钱,“我已经 50多岁了,身体本来就不好,这一下可把我折腾得不轻,现在既找不到摩托车司机,施工的也不管,我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对于何女士的遭遇,山东韬戈律师事务所的张坤律师认为,在这起事故中主要过错方在摩托车司机,“不管司机是否合法营运,乘客上了他的车,双方就形成一种约定,司机应安全将乘客送到目的地。”对于路上遇到工地,司机有义务绕行或者提醒乘客注意安全,“所以何女士可以向警方报案,争取找到肇事摩托车。”
此外,如果施工方是非法设置警戒线,或没有设置警示牌,何女士还可以向施工方主张权益。记者 黄英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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