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当地造成严重影响、备受关注的系列刺伤女青年案10月10日在河北馆陶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张运魁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赔偿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4名受害者人民币共计37608.42元。
2011年3月15日至28日期间,张运魁驾驶摩托车在冀鲁交界区域持刀连续刺伤7名女青年,造成1人重伤,5人轻伤,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4月7日凌晨,馆陶县公安局成功侦破此案,张运魁被缉拿归案。
在审讯中,张运魁供述因前女友与其分手,产生用刀捅伤漂亮女孩的报复心理。随后,张运魁持刀在河北馆陶、山东冠县等地连续作案。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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