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枪击哨兵案主犯伏法 数罪并罚被判死刑

2011-10-23 13:3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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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的执行死刑命令,抢劫内宜高速公路宜宾收费站的主犯伍勇10月21日在四川省宜宾市被执行死刑。2003年9月11日和10月2日,伍勇持枪先后袭击驻宜宾某部哨兵和宜宾市某机关执勤保安,致哨兵张某重伤,曾引发强烈关注。

  为制造影响两袭政府机关

  经查,2000年5月,伍勇持刀将其战友郭某杀害;2001年10月16日,伍勇伙同陈泽奎、曾科等人(均已判刑)抢劫宜宾正源药业公司营业款11万余元 ;2002年7月17日,因迷信喝童男童女血可以治病,伍勇与唐某某(已判刑),分别持木棒、火药枪将12 岁男童罗某杀害;2003年9月11日和10月2日,伍勇持枪先后袭击驻宜宾某部哨兵和宜宾市某机关执勤保安,致哨兵张某重伤。

  在警方的审讯笔录中,伍勇说,袭击哨兵的目的之一,是借此制造影响,引起关注。但实施了这一犯罪后,他发现大部分宜宾人并不知道这件事。不到一个月后,他又袭击了宜宾政府机关保安。

  两次抢劫收费站获6.5万

  在2008年,伍勇拾荒期间结识多位流浪拾荒者,并以化名邀约他们抢劫收费站点。2008年11月11 日和2009年2月23日,在多次踩点摸准收费站交接款时间,并设计路线后,伍勇纠集多人,携带火药枪、仿真左轮手枪、匕首等作案工具,着军、警服装,蒙面伪装,以鸣枪、持刀威胁等方式,先后对内宜高速公路宜宾北站、南站收费站实施抢劫,共劫得现金6.5万余元。

  监控录像表明,抢劫时,伍勇头戴钢盔,眼戴墨镜,手戴白色手套,握着火药枪,身穿老式军服,臂箍“红领巾监督岗”袖标。

  2009年3月,伍勇纠集他人在去抢劫云南省水麻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路上被抓获。而之前,伍勇已通过电视、网络等已获知自己进入了警方视线。他却没有丝毫恐慌,在他眼里,宜宾警方根本不可能抓到自己。伍勇声称自己最遗憾的事情是没能按照原定计划,再次实施抢劫。

  性质恶劣数罪并罚判死刑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该案后,认定伍勇犯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伍勇单独或纠集他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并持枪、械多次抢劫,抢劫数额巨大。伍勇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其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故裁定核准了对伍勇的死刑判决。

  ■伍勇其人

  熟读犯罪心理学研究反侦查

  宜宾城区真武后山,山路崎岖,地势险要。山里的洞穴就是伍勇的藏身处。在山洞里,伍勇常常一呆就是一两个月。之所以选择如此偏远险要的山洞居住,一方面是为躲避警方的搜索,另一方面也是要锻炼自己的意志。

      住山洞对吃饭没概念

  伍勇对生活的要求很低,基本上没有吃饭的概念,常常是买几十、上百斤大米放在洞里,自己就呆在里面思考问题,阅读书籍。饿了就到附近挖点土豆萝卜混在米里煮熟,撒上点盐就吃了。在佛现山灵台崖山洞里,作案的枪支工具等放在一边,旁边还摞着《新编刑事侦查学》和《犯罪心理学》等书籍。

      落网前仍进行“宏伟大计”

  他一边继续流浪拾荒,在流浪和盲流人员中物色同伙,宣讲自己的“宏伟大计”,时而混入人群中,在城区新华书店阅读机械、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书籍,埋头研究反侦查措施,一边前往不同的农村乡镇找人打造火机子(自制火药枪撞针)和制造枪支的其他零部件,为下一步犯罪做准备。多年来,每一次作案,他都会精心地测算每一步,制造枪支-寻找下手地-反复踩点-迅速作案-藏匿作案工具-逃离。

      身上并无不良嗜好

  1978年出生的伍勇身高1.72米,看上去很文弱,甚至消瘦到有人以为他在吸食白粉的程度。事实上,伍勇并不抽烟,也不喝酒,对于赌博也是深恶痛绝,通常人们所认为的不良嗜好在他身上难觅踪迹。

  伍勇是宜宾市翠屏区赵场镇人,其经历颇为坎坷,从小父母离异。小时候的伍勇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还曾写下“我要成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要做世界上最可爱的人——光荣的人民解放军!”。高考时因几分之差名落孙山,为此,他差点萌生自杀念头。1999年12月,伍勇参军到部队。然而,他没有改变自己的命运,反而成了一名逃兵,2000年7月,他就从部队逃走,后在宜宾隐姓埋名以拾荒为生。

  据新华社、《华西都市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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