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了半年了,史先生买车交的500块钱定金依旧没要回来,1月9日,他再也忍不下去了,给本报打来电话求助,希望本报帮他把钱要回来。
2011年5月份,史先生去胶州长丰汽车城贷款买车,但是贷款买车需要单位开具收入证明。而史先生没有工作单位无法开收入证明,在银行还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销售人员说没关系,可以帮忙办贷款手续。于是史先生交了500块钱定金,就在销售人员的帮助下开始办理贷款手续,过后,史先生觉得这事违法,又不想贷款买车了,但是长丰汽车城却不肯把五百元定金退给他。
“他们给我找了一家银行,开了工资证明,只要再找单位盖上章就行。”盖章时,汽车城的销售人员还说,“随便找一个单位或者自己刻章。”于是石先生交了购车的定金,事后史先生觉得事情不妥,就不想办了。
史先生之前还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是销售人员说也能给办。史先生现在不想买这辆车了 ,于是找到汽车城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告诉他已经订车了,定金不能退。
记者就此事联系上当初跟史先生沟通的宋女士,“他说他是自己干,没上过班也没正规单位和公章,我就给了他一个收入证明,让他去盖个章。”是不是随便盖一个或是自己刻一个章就可以贷款买车了?宋女士对此支支吾吾,“他盖了章,我们也是需要审核的,也有通不过的,通不过就不行了。意义不在于我们能不能给他开证明盖章的问题,而是后来他说要换辆车,说是要全款付车费。”对于五百块钱定金的为何不能退,宋女士这样解释说,“我们的车已经提回来了,五百块钱都不够我们的提车费,所以不能给退。”记者 林晶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