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说‘年前’领,我还以为是过年前呢,也没说是 1月1日前啊。再说了,我是会员,为什么没有任何电话或者短信的提示呢?”据张女士介绍,11月底,她在五星电器购买了一台价值4399元的夏普电视机,当时销售人员称有“以旧换新”活动,可以用家里的旧电视抵400元。张女士付了全款,工作人员随后到张女士家中将旧电视拉走,并给了她一张“拖机单”。“当时打电话他们说年前什么时候来都行,1月8日下午我来领钱他们却说活动截止了,400元的钱也领不了了。”
青岛市商务局工作人员表示,该活动确实在2011年12月31日结束,虽然活动的截止日期在各大媒体上都有刊登,但并不是每位市民都会看到,商家有义务对活动截止日期等信息向顾客告知清楚,否则就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如果像张女士所说,商家的提示是“年前”这种说法容易造成误会,应直接将截止日期提示为“2011年12月31日前”。记者 吴璟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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