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男友借钱后失踪 "失身女"贴纸条寻人(图)

2012-02-06 05:0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新交得男友借钱后失踪,陈女士在站牌上贴纸条寻人。



    “你死哪去了?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网络也不上。”这句春晚小品中的调侃台词,如今却准确地形容了陈女士的心情。通过征婚,陈女士找到一位“不错”的男朋友,可相处了才一个月,男友便以各种名义借走了7000元钱,之后却玩起了失踪。4日记者联系到陈女士,既打不了官司,又算不上诈骗,身陷困境的陈女士表示她是无奈之下才手写纸条,贴在辽宁路等多条路上的公交车站牌上“寻夫”。

    征婚征来个“冤家”

    “庄某某(1506428×××× ,1582008××××)骗财骗色,借钱不还,有知其下落者请告知 !”这样一条寻人启事近日出现在辽宁路上的不少公交车站牌上,与复印张贴的广告不同,这一张小纸条是手写的。

    2月4日中午12时20分,记者在内蒙古路长途汽车站见到了陈女士,她正拎着一包行李,准备乘车到胶南的工厂工作。陈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湖北人 ,今年28岁,来青岛打工已经有五六年了,由于年龄也不小了,家里人也直催她找个男朋友,所以,她随后在去年7月初,做了次征婚启事,“消息刊登的第二天,就有人给我打电话,想和我交朋友认识一下。”陈女士说,打电话的人便是庄某,“当时我觉得是有点快,但也没有多想,就决定和庄某见上一面。”令她没想到的是,这一招却招来个“冤家”。

    庄某自称是平度人,今年30岁,是一家公司的业务经理,“虽然听他的口音不像本地人 ,但看他长得不错,1.75米的个子,穿着也挺讲究,工作也好,我就没有多想。”陈女士说,第一次见面,两人都挺有感觉,于是就决定相处一段时间试一试。

    “他平时很仔细,对我也很关心。”陈女士告诉记者,去年8月份,庄某还答应中秋节的时候带着陈女士回江苏老家,但因出差泡汤了。陈女士说,有一次庄某还答应要带着自己去办理结婚证明,“我看他也不像开玩笑,再加上平时对我也挺好的,我就完全相信了他”。

    刚认识一月就借钱

    “8月份的时候,他告诉我由于工程验收不合格,需要送礼打点一下,但他的钱存的是定期,还不能取,所以先从我这里借 ,我就给了他2000元。”陈女士说,此后对方又以需要给客户垫付费用、给工人发工资为由向她借钱,前前后后一共借了三四次,加起来有7000多元钱。由于多次借钱,陈女士产生怀疑,要求看一下庄某的身份证,但对方又称因为酒驾,身份证被交警暂扣,一时拿不出来。

    “我曾想到他的公司和住的地方看一看,可他总是说没时间 ,以后再说。”陈女士说,从去年7月份认识到现在,在这期间除了知道对方叫什么之外,其他一无所知 。“我当时想这不会影响我们之间的感情,我还是很信任他”。

    陈女士说,一提到还钱,庄某便以各种理由推脱,而从去年9月份开始,庄某便以出差为由玩起了失踪。

    无诈骗证据难报案

    根据陈女士提供的电话,记者尝试与庄某联系,但这个号码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另一个号码则一直无人接听。“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工作、住址,我现在想起诉也不行,报案也不行。”陈女士说,再加上借去的钱也都没有借条,“钱的问题倒还其次 ,关键是感情被骗让我觉得受不了,不管怎样我都要让他给我一个说法”。

    山东文凡律师事务所孙东清律师介绍说,从民事诉讼上,陈女士基本上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并且又没有借条等证据,打官司维权很难,没有明显的诈骗证据,报警也很难讨要说法。孙东清提醒,市民在通过征婚交友等方式与陌生人接触时,应当首先核实对方的身份,如有借钱等情况,应当留下借条等证据,以防上当受骗。

    文/图  记者 刘鹏 实习生 王绪福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半岛客户端

相关阅读

手写纸条 寻夫 男友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