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杭民
近日,哈尔滨市工商局启动“叫停电信收费”行动,对市内电信企业的电话计费标准、固定电话月租费等“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此,2月3日《人民邮电报》刊文称,“对哈尔滨工商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勇气和精神表示赞赏,但对其无视电信行业特性和法律政策环境,越权执法的行为表示惋惜”。
作为一家极具“行业特性”的媒体,亮出这样的“犀利”观点,一点也不奇怪——垄断的企业、垄断的资源 、垄断的傲慢,嚷出“工商叫停电信收费是越权执法”实属正常。因为,在他们的逻辑中 ,垄断行业是那么特殊的行业——哈尔滨工商局如果认为现行资费结构计费单位不合理,更恰当的做法应该是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协商,推动法律、法规的修改,而无权擅自“叫停”电信收费。
可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是国务院赋予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这里的各类市场当然也包含电信市场。2月3日《法制日报》专访哈尔滨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王绪坤的文章中 ,王处长就重申了这样的观点:工商局叫停电信不合法收费维权行动是依法行政,因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举双手赞同王处长的观点,更何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至于改革电话计费以分为单位,更是一个老掉牙的话题了。2000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卜仲宽在提案中就指出,计费方式由按分变为按秒计费,已不是技术难题。据专家计算,按现行的以分钟为单位的话费计费方式,仅1997年一年全国用户就要多支付话费266亿元。可是有关部门又说,“假如实行以秒计费,仅计费设备更换一项所需的资金就非常可观”,可早就有业内人士指出,只要把软件中的算法模块做一下修改即可,因为交换机只是信息输出设备,因此话费计算方式并不需要在每一台交换机上修改,只要修改总计费系统内的计费单位就行了。对维护霸王条款,有关方面自然有其貌似合理的一大堆说辞,因为其背后的利益才是最关键的。
有种垄断的傲慢叫“工商叫停电信资费是越权执法”!对于那些侵害消费者财产权和公平交易权的垄断行为,如果连工商部门也“畏惧”其“行业特性”而只能去协商、建议而“无权”依法行政,那么,垄断的傲慢只会更加肆无忌惮地伤害民众,而民众最终恐怕连个说理的地方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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