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2月20日讯 近日记者从青岛地税局获悉,1月份,全市已有9897人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3月底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需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1月份,全市已有9897人自行申报,占上年总申报人数23.59%,共申报年所得额50.32亿元。青岛地税局温馨提示:2011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请于2012年3月31日前到主管地税机关或登录地税网站(http://etax.qdds.gov.cn)自行申报。咨询电话:12366。 (记者 李金)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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