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评价中心主任:公共服务让穷人尽快幸福

2012-02-28 10:3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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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宜居和幸福的城市是历史的选择,是老百姓的选择,更是我们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那宜居幸福城市应该怎么建设呢?本报专访了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主任郑方辉。他的工作就是帮人们“丈量”幸福。

    构筑幸福:从广东到德州

    记者:在刚刚结束的中共青岛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青岛提出让人民群众成为宜居幸福城市的建设者和共享者。近几年,您应该注意到“幸福”二字频繁出现在政府文件中吧。

    郑方辉:实际上,这是地方政府的必然选择。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已进入社会经济的转型期,传统的粗放型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增强人民的幸福感成为必然。此种背景下,建设幸福城市成为热门话题:2011年1月,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提出“ 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2011年8月底,山西太原市提出“使太原成为最有人情味、最有幸福感的城市”;2012年2月9日,武汉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武汉市建设人民幸福城市规划》,2012年2月18日,山东德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幸福德州”……

    记者:持续30多年的政府公共政策导向,由GDP最大化转向国民幸福指数最大化,其背后的最大推动力是什么?

    郑方辉:作为发展目标,提出这样的概念并非今日,也并非国内;作为发展理念,背后的原因在于30年来我们信奉的GDP至上主义已走进死胡同。随着经济规模扩大,资源增量收缩,环境污染存量逼近临界点,以GDP最大化为目标的增长导向难以为继。“幸福指数”以公众幸福为政府执政目标,可在一定程度上约束收入分化以及经济增长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透支。

    记者:经过中共十七大的补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奋斗目标表述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幸福城市的建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中占据一个什么位置?

    郑方辉:作为追求目标,幸福指数意味着“幸福”是社会发展的目标导向,当然包括成为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事实上,提出这样的目标并非始于今日。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个基础原理,或者说在“ 每个人的意识或感觉中”,就是“都追求幸福”。从本质上说,幸福城市的实现取决于政治转型,涉及两个重要关系,一是国家幸福与国民幸福的关系。集权体制下,国民幸福从属于国家幸福,在一切所谓“国家幸福”的名义下,国民可以被幸福,或者是先制造不幸福,之后提出去“追求幸福”;二是幸福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关系。我们常说,目标是要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但实际上,这不是目的,而只是手段,真正的目的还是要让人民幸福,只有当人民幸福了,才能真心拥护这个政府,拥护中国共产党。2006年,胡锦涛在耶鲁大学演说亦明确提出要“关注人的价值 、权益的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与幸福指数。”

    宜居幸福政府需要做些啥

    记者:您认为宜居和幸福应该是一种什么关系?

    郑方辉:宜居是幸福的基础,但不是全部。宜居侧重物质方面 ,包括学有优教、病有良医 、老有颐养、住有宜居等,这些方面大都是政府的责任 ,有较为客观的标准,但幸福更多的是个人感受,包括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廉洁等,与政府关联 ,亦有个人因素,如人际关系、家庭关系、信仰等,当然,目前中国社会,两者关联密切。

    记者:那么宜居幸福有没有一个靠谱的衡量指标呢?在调查研究中具体是如何衡量的?

    郑方辉:在我的研究中,将幸福定义于主观范畴,利用幸福感和满意度等指标测量公众的幸福指数,其中幸福感所占权重为50.0%,满意度包括个人及家庭因素、社会因素、自然因素、政府因素等,所占权重为50.0%。个人家庭因素中,又包括对收入满意度(6.2%)、身心健康满意度(5.3%)、工作就业满意度(4.6%);社会因素中,又包括治安满意度(5.2%)、社会保障满意度(5.4%);自然因素中,主要是指对自然环境满意度(5.5%);政府因素中,包括对政策公平性满意度(5.3%)、对政府廉洁满意度(5.2%)、对执法公正满意度(6.3%)。以此得到2010年广东公众幸福指数为60.79,其中:幸福感为69.38,满意度仅为52.21;同时,经济发展水平与公众收入对幸福指数有一定影响;公众背景对幸福感评分影响较大,对满意度评分影响较小。

    记者:从测量的具体指标来看,政府在公众幸福指数中的作用好像不是想象中那么重要。

    郑方辉:幸福指数是对国民幸福感的主观评价 ,受众多复杂的因素影响,“政府善治”只是其中重要的一项。以我们去年做的调查为例,广东省民众对过去一年幸福感的总体评价较高,但满意度指标评分较低,这意味着,公众“感性幸福”高于“理性幸福”,尤其在政府廉洁 、政策公平及执法公正等政府绩效直接相关领域,满意度评分趋于负面。

    在有些方面,比如个人感情,人际关系等不是政府所能做到的,政府需要做的就是在政府廉洁 、政策公平及执法公正等政府绩效直接相关领域提高民众的满意度,有效提升公众幸福指数。

    如何尽快实现“共同幸福”

    记者:现在有不少城市,从总量和平均数据来看已经达到了小康水平,但一些低收入人群却感受不到幸福,甚至有人称,建立在平均数基础上的幸福感靠不住。如何看待建立在平均数之上的幸福感?又该如何来提高平均数之下人群的幸福感?

    郑方辉:我们在广东所做的大量调查表明,幸福指数随收入的增加而上升,但在30万~50万元家庭年收入段出现下滑“拐点”。这意味着,家庭年收入30万~50万元的人群最为幸福。但现实是,平均家庭收入却只有3万到5万元,也就是说,预期和现实之间的差异大概是10倍,而在美国这个数字是差3倍。如果一味地采取发展经济,使得3万到5万元这部分人群的收入达到30万到50万元才能最幸福,资源投入与公共服务显然是不可能满足的,那怎么办呢?只能在两个重要着力点上努力:一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比如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减少市民的教育投入预期;二是重构信仰。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这个30万元虽然是通过广东省的调查得出来的,但全国的共性大于个性,像青岛和深圳、广州、珠海等城市可能会有区别,但性质上是一样的。

    记者:那是不是意味着建设幸福城市要把重点放在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之上呢?

    郑方辉:不完全是。人的需求是从物质到精神到信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随收入的增加,边际幸福感会递减,当达到一定的物质基础后,民众对物质之外的需求就多了 。高收入人群显然不满足于优教良医 、颐养宜居等,更需要政府提供一种制度保证,尤其是安全保障,财产权利保障等。

    记者:要达到宜居幸福这个目标,在我国的现实情况下最大的难题在哪里?

    郑方辉:华南理工大学连续五年公布了《广东省地方政府整体绩效评价报告》,研究显示,经济落后城市的幸福指数不一定比不上经济发达城市,例如深圳GDP虽比山区的梅州强近十倍之多,但梅州的幸福指数并不比深圳低多少。市民的幸福感不完全在于经济因素,社会和谐 、环境优美等因素会增加市民的幸福感。这在提醒政府,当收入到一定程度后,增加收入所得未必大于其失,对个人而言,增加收入可能会失去健康和陪伴家人的时间;对社会而言,经济高速增长背后会付出环境污染的代价。一句话,增长是手段,幸福才是目的。

    专家简介

    郑方辉: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主任,广东省人民政府《珠三角规划纲要》专家库成员。由其牵头的研究项目《公众幸福指数导向下的中国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研究》被确立为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该研究需时三年,研究结果将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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