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办公室,承担着不一样的责任
如何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无法调解后想要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该怎么做呢?邹树煌说,要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患者直接到法院,法院日后再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另外一条途径就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如果是关于患者死亡的医疗争议,要先移交到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委托医学会;而不是死亡鉴定的话则要通过救治医院所在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委托。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最终给出鉴定结果后 ,鉴定结论也是通过原来的路径 ,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转到医患手中。而通过法院鉴定的则直接转到法院手中。
虽然自己的本职工作是组织医患双方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但邹树煌还是想提醒:“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双方要先协商解决,实在调解不了需要进入医疗鉴定的,再根据上面的路径进行申请。”
鉴定办公室到底是什么部门 很多人心里有个疑惑,青岛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究竟是个什么部门,它与医学会和卫生部门之间是什么关系呢?这事还得从1987年以前说起,那时全国还没有这样一个部门,那时也有医疗纠纷和矛盾,但双方都找不到可以去说理或维权的地方,眼看着各种医疗纠纷愈演愈烈,就在1987年国务院出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正式成立医疗事故鉴定部门,由卫生部门的医政处全权负责。这个鉴定部门的成立在起初的几年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但慢慢问题又出现了,有人指出这个医疗事故鉴定部门是管理者、也是执行者又是处理者,公信力受到影响。全国的呼声再次响起,在这种情况下,2002年国务院又一部新的法律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并为了公信力将医疗事故鉴定的工作从卫生系统的医政处手中拿走转移到了医学会名下,成为一个游离于卫生系统之外的“第三方”,就这样走到了第11个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