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学生公交卡七区通用 中小学生乘车享优惠

2012-03-01 06:3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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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2月29日讯(记者 马正拓) 以往只针对市内四区中学生推出的公交优惠卡,将惠及拥用本市七区学籍的所有中小学生,他们可享受每人次 0.5元的优惠,充值金额也不再限定每季度 69元。记者29日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中小学生学生卡办理办法从 3月1日起调整,七区中小学的学生均可办理,卡内金额不足时还可随时充值,但最高不超过200元。不过一旦发现将自己的学生卡转借他人,将被停用一年。

    小学也在惠及范围内

    根据新的学生卡办理办法,使用范围比以往有所扩大,凡具有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黄岛学籍的中小学生,都可办理。即墨、胶州、胶南、莱西、平度等五市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当地学生乘车优惠办法。按照之前的规定,小学生原则上就近入学不予办理,如果涉及到搬家等问题,需要学校出具证明才可以。

    新办法中规定,三、二连读学制大专阶段和其他超出正常高中阶段学制的学生不享受学生卡优惠政策。学生使用学生卡的年龄为19周岁以下,超龄后系统将自动锁住。

    金额不足可随时充值

    本次调整还有一个更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了充值额度限制,也不用学校集中办理。卡内余额不足时,除黄岛外的六区学生,可持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当地琴岛通卡所有客服网点办理,黄岛区的学生需持上述证件到唐岛路或世纪商城三楼B区客服网点充值。充值金额不再局限于每季度 69元或138元,可以以50元的倍数充值,但卡内金额最高不得超过200元。

    新办法中简化了办卡程序,学生只需准备1寸照片1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份,和12元制卡工本费即可,由学校安排专人统一办理。

    学生卡不得转借他人

    根据规定,每名学生只能办理一张学生卡,卡内信息与身份证不符的学生卡不能办理任何业务。学生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若经发现,公交司乘人员和稽查人员有权暂扣学生卡,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发卡公司一年内不予重新补办。

    一旦学生卡出现故障,六区的学生可持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故障卡到道口路客服网点审报处理,黄岛区的学生持上述证件到唐岛路客服网点审报处理,卡号不清的无法处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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