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罐使用期限15年 超期使用有安全隐患(图)

2012-03-09 03:11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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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家还有煤气罐吗?小心,这些煤气罐放在家有可能是个小炸弹,超过15年使用寿命后仍放在家里很危险。

  “煤气罐瓶体上没有任何永久性制造日期钢印和其他永久性原始钢印,其制造时间多为1996年年底前,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民用液化气瓶使用年限,存在着安全隐患,应该予以报废。”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的周处长提醒。

  市燃气管理处的刘处长告诉记者,“过去的煤气罐产权大多属于市民个人,气瓶并不归属燃气充装站,所以并不会参加充装站的定期检查,很多市民又没有自查意识,一部分气瓶至今还流落在市民家中。”刘处长说。

  市民对于已经报废的煤气罐应该作何处置?“居民可以联系就近的燃气充装站,充装站工作人员会上门去取,煤气罐经过折价后,市民再交100至200元的新‘焊接瓶’押金就可以换一个新的。”市燃气管理处的周处长告诉记者。

  3月8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四方区湖清路的青岛市鸿鑫源能源有限公司。据了解,该公司经营的燃气充装站是市区内12个燃气充装站中的一个。该充装站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少市民还是会拿着老式的煤气罐让我们给灌气儿,但是我们给他们的答复都是‘不置换、不灌气’。”

  负责给市民充装燃气的杨师傅,给记者展示了一批回收来的报废煤气罐。记者看到,这些燃气瓶外面大多锈迹斑斑,把手大多已经活动、老化,被堆在厂区的一角。对于如何处理煤气罐,杨师傅说,首先会将这批煤气罐内的残余燃气抽走,然后往内部注水,溶解部分残余液体,最后才会对罐体进行整体切割。

  文/图  记者 许永光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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