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艺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渝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振东表示,他已提交了建议取消国有企业负责人行政级别待遇的提案。他建议,推行国企负责人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公示评议制度,继续深化国企负责人党政分离,多管齐下从严治理国企老总腐败行为。(3月10日《长沙晚报》)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领导,无论是董事会还是经营层,多由政府选拔和任命,按照相应级别享受公务员待遇。绩效考核也与公务员基本一致。由于政企不分,国企领导层的价值取向难免较多地考虑行政级别、政绩评价等非市场层面因素,掣肘国企改革发展、兼并重组。
客观地讲,国企沿用行政级别与行政管理体制,这一带有浓厚计划经济色彩的现象,与现在社会转型期各项制度改革相对滞后等因素有关。国企沿袭行政级别实质是一种身份管理体制,在用人和分配机制上,不仅国企领导享受官员待遇,国企职工也比照公务员管理,把待遇与人捆绑在一起,由行政级别“说了算”。单位内部“论资排辈”,不管工作岗位与工作绩效的大小,一概以职务、级别、用工的形式来决定职工的工作报酬与福利待遇的分配。国企衙门风气浓厚,不少国企领导既保留官员身份又拿着老总绩效工资福利,享受着官员 、老总的双重待遇,在官场与企业界可进可退、伸缩自如。
国家出台统一规定,取消国企领导形式上的行政级别,或许不难。在国企老总尚未实现由官员向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变之前,取消国企老总行政级别的附加值比较困难。
国企去行政化改革,不仅要取消国企领导行政级别与行政管理体制,而且要下决心拿掉依附于行政级别的政策待遇,比如薪酬、住房、医疗 、用车、通讯待遇等。这需要政府对国企去行政化改革作出周密的制度安排,真正做到因事设岗、以岗定酬、以绩效挂钩报酬。上级部门要监督好国企内部利益分配自主权的合理使用,让国企领导薪资待遇与职务消费行为主动接受公众舆论监督,避免国企只改表面上的行政级别,不改分配机制,“换汤不换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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