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国标是保护个人信息的第一步

2012-03-19 08:3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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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梁江涛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国第一个“个人信息保护”专项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已制定完成,正按程序报批。(3月16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并呈现迅猛发展的态势,2011年底中国互联网更是遭遇了史上最大规模的用户信息泄露事件,多家大型网站的用户数据被泄露,几千万用户账号和密码被公开,严重威胁到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一项受工信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委托的调查显示,60%受访者遇到个人信息被盗用的问题,60%左右收到过垃圾短信,60%的受调查对象对当前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表示不满。第一个专项标准的制定,将为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的维权提供法规依据,推动个人信息安全法案的出笼。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9年法治蓝皮书”指出,随着信息处理和存储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层出不穷,愈演愈烈,兜售房主信息、股民信息、商务人士信息、车主信息、电信用户信息、患者信息已经形成了一个新兴的产业。企业界政协委员郭为在今年两会上呼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为互联网服务保驾护航。”他建议立法建立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网络公民身份体系并逐步推动网络实名制的真正实施,加大防御监管机制的建设,加强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可以说,当下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大部分来自公权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因此,保护个人信息在立法的同时,要从政府机关开始规制。

  邻家孩子参加公务员考试,刚报上名通过了审核,立马手机上就收到培训班、推荐教材、卖试卷答案,甚至有声称3000元笔试包过的诈骗短信。他很惊讶,手机是刚买的,亲友都不知道手机号码,骗子是怎么知道的?问了老考生才得知,每年都是如此,只要报了名就会有人向你发短信。显然,这些手机号码的泄露有两种可能,一是网上报名时遭遇黑客窃取,二是考试组织者“内线”泄露。但不管是哪种情形,受理报名的政府部门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保护个人信息,制定国标只是第一步,还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跟进,以及政府和公共服务内部监督机制的紧密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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