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3月19日讯(记者 张同顺 通讯员 曾宪权) 打造执行短信平台、公布院长公开电话……记者19日采访获悉,2011年,全市法院在不断摸索中创造了不少审判经验,取得良好效果,不少成功经验还在全国法院推广。其中的“三公开”制度,公布了全市两级法院的院长公开电话等信息,确保市民能够顺畅地把遇到的问题传达给院长。
在执行案件中,由于信息沟通不及时,申请人常因案件无法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而迁怒于法院,但2011年建立起来的全市执行短信平台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去年审结的申请执行人某展览公司与被执行人某传媒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判令传媒公司支付展览公司3万元。该案执行立案后,办案人通过执行短信平台向申请执行人告知了办案人及联系电话。当年3月29日中午12时,短信平台收到申请执行人发来的短信,称被执行人车辆停靠在某公司楼下。接到短信后,办案法官立即赶到车辆停靠地将其扣回,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将案款交至法院,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全市法院执行短信平台开通一年来,共向申请执行人发送短信233493条,收到回复6万条,大大推动了执行工作。
今年2月12日,市南区法院执行110接到消息,将正欲乘坐飞机前往北京的被执行人于某依法拦截,并将其拘传回法院。随后,经办案人调解,申请人同意让于某当日交纳现金10万元。2月14日,双方当事人最终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并于次日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这是实行“限高令”以来,青岛法院在机场成功拦截被执行人的第18起案件。在这些案件中,80%的被执行人在被拘传回法院后履行了法律义务,其他被执行人均被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据悉,2011年,全市法院通过与机场等单位联动,下发“限高令”1721件,使得973件案件得以顺利执行,累计执行案款8100余万元。
2011年12月7日,市民赵某通过李沧法院院长公开电话,反映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法院不受理的情况。值班人员依照处置程序处理并与赵某约定次日面谈。次日上午,立案庭孙庭长向赵某详细解释了案件地域管辖的有关规定,告知案件并不属于李沧法院管辖,并指导其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2011年12月28日,院长“三公开”办公室电话回访,了解到案件已在诸城市人民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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