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磊案将于近日开庭宣判 王增先一审被判死缓

2012-03-20 11:0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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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增先在庭审现场



    3月19日下午,记者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聂磊案”已经初步审理结束,将于近日开庭宣判,由于聂磊案时间跨度大,涉案人员众多,仅案件判决书就长达几百页。另据悉,3月19日下午,青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原主任王增先贪污受贿一案,由青岛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增先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聂磊案”将于近日宣判

    19日下午,记者从法院工作通报会上获悉,“聂磊案”已经初步审理结束,或将于近日依法宣判。“聂磊案件的审理工作已经初步结束,近期我们将对案件进行宣判。”市中院院长邹川宁在通报会上说:“由于‘聂磊案’危害大,作案持续时间长,牵涉人员众多,仅被告就有140多名,市法院的工作人员也是第一次审理任务量如此大、案情如此复杂的案件,市法院安排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案件的审理工作。”

    据了解,“聂磊案”的审理工作从2011年12月20日开始审理到 2011年12月31日基本结束,时间跨度10天左右。“由于该案犯罪活动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较多,很多作案证据都被犯罪嫌疑人销毁,因此审理存在着一定的难度。”邹院长说:“从1月1号到春节期间,法官们都在加班加点工作,仅案件的判决书就长达几百页。”

    王增先在济南一审被判死缓

    记者获悉,3月19日下午,青岛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原主任王增先贪污受贿一案由青岛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王增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王增先羁押在济南市看守所,考虑其身体状况较差和开庭便利 ,该案从开庭审理到宣判,都是在济南市中区法院进行的。

    青岛中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9年,被告人王增先利用担任青岛福彩中心主任职务上的便利 ,为北京美华公司、江平等企业或个人提供帮助或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北京美华公司总经理王志斌及江平等单位或个人给予的人民币、美元、轿车等财物,共折合人民币768万余元。2006年至2008年,被告人王增先在担任青岛福彩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骗取、侵吞单位公款人民币4864万元(4000万元未遂)。2006年12月至2009年2月,被告人王增先在担任青岛福彩中心主任期间,代表单位青岛福彩中心向北京美华公司、深圳思乐公司索要人民币300万元及面包车、办公用品等价值人民币290余万元的物品,用于单位公务或发放福利 。另查明,被告人王增先系被查处归案,赃款赃物全部被追缴。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增先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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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市判处罪犯9535人

    另据悉,在刑事审判方面,2011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6261件,判处罪犯9535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176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爆炸、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1882件,判处罪犯2524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张建辉、王波、唐海强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0件,涉及犯罪人员55人。

    文/图  记者 许永光  王磊 通讯员 吕佼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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