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刘先生来到市南公安分局八大湖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女朋友偷走了3万元钱。
原来刘先生去年9月份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叫“徐静”的女青年,见过几次面后,刘先生和“徐静”成了男女朋友。
“徐静”多次去刘先生的住处玩,刘先生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直到去年10月27日,刘先生下班回家,发现“徐静”人不见了,而自己的一张银行卡也不见了。经过查询,刘先生银行卡上的3万元钱被人转账转走了。
民警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通过走访银行,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将刘先生的钱转到了户名为徐某的账户上。民警立即调取了徐某的资料照片让刘先生进行辨认,刘先生一眼就认出了此人正是“徐静”。3月21日上午,办案民警将徐某抓获归案。
记者 李玮 通讯员 王讯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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