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郑红女士在四方区一家楼盘看了一套房子,单价很高,超过了1.5万/平方米。当时限购效果还未充分体现,有人吹嘘下半年房价还会涨。“当时置业顾问很热情,催着让签字。我是想回去和家里商量一下,再来看看,当时对限购政策没怎么关注。置业顾问拿来预售合同 ,就让签字,我内容都没怎么看,交了定金,就把手续给办了。”郑红告诉记者,“6月底的时候,我先交了30多万,合同进行了网签。当时我不知道自己有信用污点,后来没法贷款,当时没想那么多。”
“置业顾问当时说贷款没问题,有污点也能解决,可实际上解决不了。后来又交了10万房款,可我有放弃这套房子的想法了,因为银行那边没法给贷款支持。想转手房子,不太现实,房价太高,购房者也不会轻易出手。最严重的问题是,现在网签的合同没法更名转手了。”2012年年初,郑红找到了开发商,想更名转手被拒绝,现在只有退房一条路了。
“生意做得不好,今年我可以说是失业了,剩下的房款根本拿不出来。这时候,我是想退房的,没有别的选择了。”郑红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在2009年楼市火爆的时候,房子供不应求,一些人通过内部关系从开发商手中搞到房源,然后加价出售 ,新房更名的情况很多。“当时交10万左右,等着就行,三个月,半年的时间,楼盘价格就变了。最典型的就是,1期卖7000元,半年后二期可能就卖到了8000元,这都是很正常的,最重要的是,当时政策松,没有更名的限制,网签都很顺利,现在不好弄了。”业内人士林宪周介绍说。
在青岛政务网上,也有市民反映更名的事情。“一些楼盘为了吸引客户,规避限购政策,先和客户签订协议,并允许有一次更名的机会,导致大量的更名新房到了中介公司那里。”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商品房屋预售后,办理《房地产权证》前是不能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不能更名,此类交易行为不合法且存在巨大风险,请市民切莫参与。
3月22日上午,记者见到了郑红签订的购房合同。“我尊重契约合同,当时没怎么看合同,但得讲信用。这也不能怪置业顾问,今年经济形势不好,退房的话,根据合同得补偿总房款的10%,这样一来,得赔10多万。”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撤销网签合同非常严格——买方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急需医疗资金,可以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需要提交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及治疗费用明细单;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因买方工作调动迁出本地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双方单位转出和接受人事关系证明及接收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因在所购项目中换购房屋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提交房屋换购协议,并先予办理新换购房屋的商品房预告登记。据业内人士透露,以前的时候,曾有签订虚假合同的现象,炒房或者套取贷款。为了杜绝恶性撤销网签的现象,青岛市专门出台了规定。
对于网签合同时间过长的情况,只能通过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可以和开发商协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