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记者接到出租车师傅高先生的电话,说他刚开出租70天,出租车就坏了三次,且都是致命伤,再这样下去保不准会发生什么事。但另一方的老板李先生并不这么认为,他说,高先生是一面之辞,实情是出租车五天出了四次交通事故,这样的司机他不敢用了。
高先生是昌隆出租车公司的一名出租车司机,虽说是公司的,但他其实跟昌隆并没有什么关系。车辆维修以及司机休息都是由一位李姓先生管理。在入这一行之前,高先生向老板李先生交了4000元的押金。
高先生说,李先生对他有点狠,干了70天的活儿只让他休了一天的假,更让他担心的是,车三天两头坏,这关系到顾客的生命,“如果真的出事了,责任谁来负?”
高先生说车坏了三次分别是这样的,第一次是车轮掉了;第二次是车轮的螺丝掉了;第三次是手闸坏了。
“这辆车已经开了四年了,每次维修换个轮胎啥的,李先生就让我换个四五十块钱的 ,但是维修师傅说了这车轮胎不能凑合了,否则会出事的 ,但李先生不愿意。”高先生说。他找李先生换车,李先生不干,“他说想换车就别干。”不干就不干,但高先生想要回4000元的押金,却得等到一个月后。
对于高先生的说法,李先生并不认同,他不想让高先生干不是因为车经常坏的缘故,而是高先生五天出了四次交通事故,这样的司机,他也不敢用。
“车是有毛病,一年跑20万公里,有毛病就修,毛病都不大,一修就修好。但他却不是这样的 ,五天出了四次交通事故。”李先生说,高先生出的交通事故都是追尾、刮碰、撞墙。
“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就想换车,那我肯定不会给他换的。换位考虑,五天出了四次交通事故,你说这样的驾驶员能用吗?所以我就把他辞退了”。
说起押金的事情,李先生表示,合同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签的,押金完全是他的个人规定,两个人之间曾经做过口头协议 。“现在有些交通事故还没公布,一周或是半个月后才公布在网络上,交通违法没出来我就把钱退给他,那不得我自己掏钱,所以我就说一个月后退钱”。
记者 林晶 实习生 管晓萌 刘秀秀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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