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宣传处、四方分局在鞍山路一小区组织开展了一次以“规范泊车秩序,人车和谐共处”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场简要剖析了此类案件的成因:故意划伤汽车、毁损轮胎的案件,半数以上是由泊车纠纷引发的。不论事出何因,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则构成犯罪。
恶意划车只因仇富心理
近期,市公安局四方分局平安路派出所连续接到报案:停放在杭州路一居民院内的多辆轿车被划伤,有的车身还被划上“X”字样。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了解到,嫌疑人划伤的车辆均停在4号楼下,作案时间均为凌晨3时至6时,极有可能系居住在这个院内的居民所为。
派出所组织多名民警着便衣昼夜守候。一天凌晨5点,守候民警发现一中年男子溜达到4号楼下停放的一辆银灰色“飞度”轿车旁边,左手持不明物体朝轿车的右侧划动了几下后快步离开。
民警上前查看,发现银灰色轿车右侧车身上有两道新鲜的划痕,遂将该男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经审查,违法嫌疑人司某某供认,本人没有私家车,看见别的邻居纷纷开上了车心里很不是滋味,加上看见车辆停放得比较乱,便越想越来气,就用钢钉先后将停放在楼下的六辆车划坏。四方分局依法对司某某行政拘留十日。
在公安机关已经查处的同类案件中,有一半以上是由行为人仇富、抱怨、泄愤等失态心理因素引发的 ,其中有的行为人患有精神疾病。防止这类“损人不利己”案件的发生,不仅需要公安机关、居民组织和小区管理企业加强安全防范,合理设置小区内道理泊车位,更需要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相互包容的社会氛围。
乱泊车也是纠纷导火索
因抢占泊车位、违规停车妨碍他人出行等矛盾纠纷引发的划车、扎车胎案件,在此类案件中占一定比例。3月初,崂山区中韩某小区内发生了一起车辆被划事件。
社区民警和物业工作人员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很快查明真相:原来,该小区的车位是居民对号租用的,居民马某见自己的车位被邻居占用,自家的车却没地方停,一气之下就用硬物在“侵占者”车身上划了一下,以此警告“侵占者”。
经民警调解,双方各自承认了错误,马某赔偿了对方损失,双方矛盾及时得以化解。据了解,110报警服务台和交警122,几乎每天都会接到多起泊车纠纷方面的报警、求助电话,要求警方通过车辆登记信息联系占车位、挡车道的车主。
有些司机压不住火气,遇到自己的车位被占、道路被阻的事,采取划伤车身、打碎车窗玻璃、刺破或拆卸轮胎等不理智的手段撒气。警方指出:提倡文明泊车、规范泊车管理,是减少此类案件发生的根本途径;只要大家都能从我做起,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爱车”便不会那么容易“受伤”。
据市公安局法制部门介绍,划车行为属于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只要是故意为之都是违法的,情节恶劣、损害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记者 李玮 通讯员 王维东 刘扬 董冬 刘海青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