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实行"有奖举报"两年见效 抓获551名嫌疑人

2012-03-28 06: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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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一男子大白天尾随并抢走老人1.5万元,警方不出24小时就抓获了嫌疑人(本报3月23日A10版曾报道)。2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这一案件的破获,很大程度要归功于热心市民提供的线索。据了解,自2010年6月岛城实行“刑事犯罪线索有奖举报”近两年来,共受理各类举报36000多件 ,其中属于刑事犯罪线索的举报2300余件 ,查证并抓获犯罪嫌疑人551名。其中2011年11月在四方安阳路发生的弑母案,行凶者就是被群众举报后抓获的。

    一个电话抓住弑母逆子

    19岁的刘某被父母实施“经济封锁”,花钱大手大脚的他“断粮”后 ,决定实施抢劫。3月20日中午,刘某从威海路一家银行尾随83岁的谭老汉,趁老人开房门时将老汉手中的袋子抢走,里面装有1.5万元现金。案发后,警方调取了周围的监控,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但其行踪仍是个迷。那警方是如何获知刘某的线索的呢?

    “这要归功于案发第二天上午,有市发向我们反映说,他近期在内蒙古路附近出现过,应该就住在那附近。”27日,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向记者披露了内情,据介绍,警方拿着嫌疑人的照片摸排走访,有热心市民提供了这一重要线索,随后,办案人员对周边居民楼进行的排查,并抓获了嫌疑人。

    “群众举报、提案线索破获的案子不只这一个,去年发生的弑母案,凶手被抓也是市民的功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2011年11月12日,本市妇女陈某在四方安阳路某商店门前路旁遇害。刑警支队、四方公安分局经侦查发现受害者之子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去向不明。侦破中,警方接到一市民拨打110提供的“凶手可能逃往即墨”的重要线索,随即赶赴即墨搜索,当日将弑母逆子江某查获归案。

    一条微博牵出一个赌窝

    群众举报协助警方破案的不只这两个案子。就在今年2月26日凌晨2时,市公安局有奖举报中心接到一市民电话举报称“见一男青年深更半夜身负重物形色匆忙,怀疑是小偷”,即指令城阳公安分局派警前往举报人告知的地点——双园路空港工业园附近某旅馆询查核实。民警赶到后即将刚刚盗窃空港工业园内某饰品有限公司金属原料得手的嫌疑人张某某人赃并获。经查,张某某系流窜盗窃惯犯 。目前,警方已决定于近期按程序联系举报人予以奖励。

    而在2010年12月8日,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接网上一条网友的微博举报称:一名叫王某的男子在本市某娱乐城开设地下赌场。刑警支队、市北公安分局立即对该线索进行核查,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将正在聚赌的王某及同伙7人当场查获。结案后 ,警方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退休教师举报后婉拒奖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奖举报制度实施以来,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后,按照《青岛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有奖举报办理规定》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但举报人谢绝领取奖金。

    崂山区的一位老教师,退休后积极参与治安巡逻、调解邻里矛盾等社区服务,公安机关根据他的举报将盗窃建筑工地物资的两名嫌疑人抓获并依法予以逮捕。事后老教师给市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打电话谢绝领取奖金,他说:“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是我作为公民应尽的义务”。

    据介绍,2010年至今,公安机关对符合有奖举报奖励规定的举报人,均按照有关规定与举报人取得了联系,多数领取了奖金,但像老教师这样对社会治安做出贡献的“功臣”未领取的数万元奖金现在仍然存储在“未领取”的账目上。

    群众报信,两年抓551人

    “结案后 ,我们对举报人都将进行奖励。”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中心负责人表示,岛城“刑事犯罪有奖举报”制度是2010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并向社会发布了《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对举报刑事犯罪行为进行奖励的通告》。

    2010年,《通告》实行当年,刑事犯罪举报中心日均受理举报案件46件;2011年日均受理60件;今年前三个月增加到日均受理64件。其中符合刑事犯罪有奖举报条件的举报也从日均2件,上升到今年的5.5件。

    据统计,自“刑事犯罪有奖举报”制度实施至今,市公安局共接到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36000多件,经过调查属实从而抓获嫌疑人551名。在这 551名嫌疑人中,有530名受到了刑事或行政处罚 ,19名身背命案、抢劫 、盗窃罪行的网上逃犯被抓获。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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