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告哥哥退保险案早已结束 保单并没有造假

2012-03-30 10:57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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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本报曾报道过《哥哥把15年前给妹妹买的养老保险退了》,3月25日,王珍的弟弟来到了报社,“姐姐闹成这样,我必须要还事实一个真相。”王珍的弟弟拿出了一份材料,是王珍撤诉的材料,上面写着:准予原告王珍撤回对被告王凤山的起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94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1470元,由原告承担。

    “保单上并没有签字的打印页,她拿的是保险个人信息材料。”王珍的弟弟解释,当时办养老保险时,由于市场混乱,填写个人信息时不需要本人签字,而王珍说的所谓假的保单,其实是当时采集信息的单页 ,并不是保单内容,随后王珍的弟弟拿出了当初的保单,“你看,保单的后面没有签字一栏,因为王凤山当时就不想把保险给她了 。”

    对于王珍提供的“李沧区人民法院提供的保险单确认签名复印件”这份文件,王珍女士的弟弟则表示当初在法庭没见过这份材料,并陪同记者前往李沧法院查阅了当初审理案件时的资料,记者发现,确实没有发现这份材料。

    后来,在拿着这份复印件询问过保险公司之后,保险公司的姜经理告诉记者:“这是一份保险的投保单,当时是提供给李沧法院的,就是正式出具机打的保单前让用户填写资料和签名确认的,并不是保单的内容,所以不能根据这个判断保单的真假。十多年前的保单,我们都是在法院要求调用后才从档案库里找出来的,都是原始文件,不存在后来更改的可能,更不会从60岁变更为55岁。”记者 寇峰  刘金德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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