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4月24日讯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经济发展环境,自4月24日起,市物价局将联合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收费清理规范暨2012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
重点清理规范与行政审批行为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收费行为一律取消:(1)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2)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3)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4)依附于行政机关或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的;(5)其他乱收费行为。(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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