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该当企业的“招工保姆”

2012-04-29 08:4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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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为企业排忧解难的理念没有错,但政府服务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度,不能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和法治原则。在企业招工难的现实困境下,政府的确应该对企业有所帮助,但这种帮助应该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不宜直接越权用摊派任务的方式为企业招工。

  自从四川成都2010年引入富士康这只“金凤凰”后,许多四川公务员在年底考核中就多了一项内容——能否完成富士康的招工任务。在引入富士康时,除了优惠的税收、用地等条件外,四川省政府还承诺帮助富士康招募一线劳工。然而,一年多过去了 ,这项劳工招募承诺远没有当初政府设想的那么简单,除了垂直下行、各地市摊派,一些如“买人头”式的灰色市场行为也已浮现出来,政府在招工难以达标下处于窘迫的两难境地,没有完成招工任务的公务员,只能自己去富士康“顶工”——干满15个工作日,才算完成一个名额指标。(4月28日《经济观察报》)

  一道招工令,多少荒唐事?公务员一边在原单位保留工作关系和各种待遇,一边又要到富士康“顶工”以完成招工硬指标,这是一种荒唐;四川省一些地方政府提出 ,对招募工作要实行一票否决制,这是另一种荒唐;而个别地方政府对招工公务员实行现金奖惩、把招工任务层层分解到村、将发放危房改造补贴等涉及民生的日常公共服务与富士康招工任务捆绑在一起以及“人头贩子”的出现则更加荒唐。种种荒唐皆是被四川省政府为富士康招工的任务压力逼出来的,政府把自身定位成投资大鳄的“招工保姆”显然不妥。

  政府为企业排忧解难的理念没有错,但政府的服务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度,不能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和法治原则。政府和企业都有自身的法治定位,企业应该自主经营,政府则应依法履行职责,对企业进行监管和服务。招工当然是企业经营的一部分,企业应该承担招工的直接责任。在企业招工难的现实困境下,政府的确应该对企业有所帮助,但这种帮助应该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应该是一种间接帮助。政府直接出面用下任务的方式为企业招工,已属职能越界。

  成都富士康招工难固然与适龄劳动力相对不足及招工竞争激烈有一定关系,但更大程度上则缘于富士康在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关怀等方面的缺憾。之前,深圳富士康曾发生过“N 连跳”,工资低、加班多、劳动强度大、休息少、娱乐放松少等问题尖锐地暴露出来,而这些问题在成都富士康依然存在。一位已经离职的富士康管理者说,富士康的待遇并不好,与宣传相比,有很大差距。“原来承诺工作8小时,加班2个小时,实际上要加班四五个小时。薪酬待遇跟不上物价上涨水平。我一朋友在一线流水线,有时就只拿1300元。”一名因未完成招工任务而到富士康“顶工”上了一个月夜班的公务员只领到了1130元,但26岁的她却累垮了,把挣来的辛苦钱悉数花到了医院。她说,饭不好吃,病假并不好请,还亲眼看到一个 15岁的男工不停呕吐。

  眼下,80后、90后已经逐渐成为打工的主要群体,这些年轻人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及休息权、娱乐权等有了更多的诉求,成都富士康的现状显然无法对年轻人形成足够吸引力。

  政府要真正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的问题,除了给企业开一些招工政策绿灯,提供员工培训补贴、招工指导等支持,还必须从充分尊重劳动者、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依法整治企业用工中的不合理甚至违法现象,督促扶持引导企业改善劳动待遇,健全劳动保险、伤病假保障、安全防护保障、休息保障甚至娱乐保障等机制,为劳动者创造一个舒心、安全、满意的劳动环境。这样做合理合法,事半功倍,而政府亲自上阵招工不仅荒唐,还治标不治本,很容易打成乱仗。李英锋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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