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杭民 国家食药监局近日下发通知,强调药用胶囊生产企业必须从具有药用明胶生产资质的企业采购药用明胶,严禁购买非药用明胶用于生产药用胶囊。通知要求 ,10月起药用胶囊企业须具备自检能力,对胶囊生产的“全产业链”进行质量控制:从药用明胶的生产到药用明胶的物料采购再到制成“空心胶囊”,最后加工生产为胶囊剂类药品,每批产品出厂前,要进行全项检验并合格。(本报4月30日A28版报道) 铬超标“毒胶囊”事件爆出已有一段时间,但至今仍令人惊恐,以至于要吃点胶囊药品都胆战心惊。据悉,铬是一种毒性很大的重金属,容易进入人体细胞,对肝 、肾等内脏器官和 DNA 造成损伤,在人体内蓄积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诱发基因突变。央视记者买样送检的胶囊药品中超标最多的达90多倍,对人体的危害可想而知。
再次重演“媒体曝”的毒胶囊事件,令人对监管现状唏嘘不已。在对药用胶囊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中,有关职能部门理应通过此事件反思诸多不足,以强有力的监督手段“亡羊补牢”。毕竟,药品安全人命关天,容不得丝毫懈怠和疏忽,必须高度重视并全力防范,民众也企盼出台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杜绝“毒胶囊”死灰复燃。国家食药监局简单抛出一个要求药用胶囊企业须具备自检能力的通知,而且5个月后才能见实效,令我们有些大失所望。
“毒胶囊”流毒社会,可见一些企业的道德和法律意识早就无可救药 ,如果我们还寄希望于他们,希望他们能认真自检发现问题并杜绝,那简直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健康开玩笑。国家食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胶囊企业自检,但民众担忧的现实问题是,如何确保企业的自检能力?其自检结果的准确度和可信性有多少?那些黑心的无良企业和个人赚惯了不义之财,会老老实实地自检吗?不要说那些小企业,就连双汇集团这样早已深入人心的“中国名牌”,对外宣称十八道检验把关,还是被查出了”瘦肉精”,谁还能再信自检?因此,面对“毒胶囊”事件,有关部门不能仅仅放权让企业自检,而更应该切实加强有效监督,因为监管到位比企业自律更重要。
这几年,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频发 ,消费者只能无奈地希望问题被曝光后,职能部门能举一反三地“亡羊补牢”并加强监管,但很多时候,现实却令我们很失望。三聚氰胺事件后,有关部门不是也出台了企业须自检三聚氰胺的规定吗?问题暴露后,不是想着如何扎紧“篱笆”却想着如何做“甩手掌柜”,给自己减轻工作强度,甚至还充分信任那些有“前科”的企业,这能让广大消费者安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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