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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利权 2012年“毒胶囊”事件刚过去两年,浙江再次发生类似事情,当年声势浩大的“扫毒”行动,仿佛雷声大雨点小的运动式执法。更关键的是,9000万粒“毒胶囊”如何躲过监管,并最终流入市场 、去向不明? 日前 ,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通报了一起非法生产“毒胶囊”案件,潘某等11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宁海检察院批准逮捕。从今年2月至7月,潘某等人非法生产大量有毒空心胶囊,其中9000万粒左右进入流通市场,目前去向不明,警方仍在全力追查中。同时,“买家”王某甲、官某、章某、王某乙等人目前刑拘在逃。(本报9月3日A25版报道)
“毒胶囊”对民众而言并不陌生,2012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曾报道,河北一些企业用生石灰处理皮革废料熬制成工业明胶,卖给浙江绍兴新昌一些企业制成药用胶囊,最终流入药品企业、进入患者腹中。用皮革废料制成的胶囊,往往铬超标几十倍,而铬是毒性很大的重金属,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诱发基因突变。“胶囊”不但不能救人命,反而成了要人命的“毒药”,如此有悖常理的事实对老百姓冲击极大,许多人甚至对胶囊产生恐慌。然而,时隔两年,“毒胶囊”仍像梦魇一般阴魂不散。
2012年央视的“毒胶囊”报道震惊全国,随之各地掀起了一场胶囊“扫毒风暴”。河北 、四川、浙江等地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28名,查封胶囊生产企业、明胶生产企业28家,76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处理,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2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45人。犯罪分子被抓获,问题企业被查封,更有一批官员被处理,如此“扫毒”可谓雷厉风行。然而“修正药业等名牌药厂涉案,数亿粒‘毒胶囊’销往各地”,以及舆论监督跑在制度监管前面的事实,让相关部门的“后知后觉”、监管乏力显露无遗。此次“毒胶囊”案发正缘于群众举报,若非如此,潘某等人的罪行何时才能被监管部门发现?
更关键的是,9000万粒“毒胶囊”如何躲过监管,并最终流入市场、去向不明?2012年“毒胶囊”事件刚过去两年,浙江省就再次发生同样的事情,民众震惊之余不免失望,当年声势浩大的“扫毒”行动,仿佛一场雷声大雨点小的运动式执法。根据当地检察院通报,潘某本是一家药业公司员工,后来用公司拖欠他的工资,抵换一套生产胶囊的设备,在宁海深甽镇租下四间厂房,雇用老乡为其工作,生产“毒胶囊”。虽然这种规模不大的“黑作坊”,与两年前那些资质齐全的企业不在一个级别,但是同样贻害无穷,这给相关部门的监管方法、监管力度提出了更大的考验。绍兴新昌两年前的“扫毒”行动关闭了不少企业,许多工人也因此“失业”,潘某聘用的“老乡”便来自当地——到底有多少技术工人在重操旧业,从事“毒胶囊”生产、销售,需要监管部门立即调查、积极应对。
9000万粒“毒胶囊”去向不明,威胁着公众的健康权益。药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容不得半点马虎,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患者服用的药品“救命”而不是“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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