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和青岛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停车场收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5月9日晚7时许,就此次停车场收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物价局进行了详细解读。专项整治工作从2012年5月10日开始,至2012年7月10日结束。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实行停车服务收费长效管理,继续保持对停车乱收费行为的高压态势。
要按规定设置停车收费标志 问:停车场收费秩序专项整治主要“治”哪些问题?
答: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方面:一是“三标”(标志、标识、标准)配备情况。各收费停车场(含收费道路停车泊位,下同)要按照规定设置收费停车场标志,停车场收费员持证上岗 ,停车场要取得收费类别证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栏)。
二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各收费停车场要按照市物价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公布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三是停车场经营合法性。各收费停车场要按照《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取得合法经营证书。
问:停车收费“三标”具体如何规范?
答:所谓“三标”即停车收费的标志、标识和标准。这是区别合法、正规收费停车场与非法、不正规收费停车场的重要依据。
停车收费标志是指各收费停车场要按照《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规定,设置并明示停车标志。
停车收费标识是指停车场收费人员应当佩戴统一标识,亮证收费。各收费停车场收费人员实行收费员证管理制度。市物价局对市内四区及崂山区收费停车场收费人员免费进行价格政策培训,颁发统一印制的《青岛市停车场收费员证》。收费人员收费时应佩戴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带有收费员本人照片的收费员证 ,亮证收费。
停车收费标准是指各停车场收取停车费用应当执行的类别标准。市内四区及崂山区收费停车场收费必须要取得青岛市物价局核发的《停车场收费类别证》,其他区、市收费停车场应根据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同时,各收费停车场要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要求,设置收费公示牌(栏),收费公示牌(栏)要标明收费单位名称、收费类别 、收费时段、收费标准、价格举报电话12358、青岛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等内容,并在醒目位置摆放。
收费员证发放需要一定时间 问:《青岛市停车场收费员证》如何发放?
答:停车场收费人员佩戴统一印制的《青岛市停车场收费员证》并亮证收费是本次整治工作的一项新要求。考虑到全市停车场收费人员较多,收费人员信息收集、培训、制证及发放需要一定时间,物价局将在5月底前完成对部分主要停车场收费人员的发证工作。对不持证收费、调离岗位不办理证件缴销手续等违规行为,将建议停车场经营单位通过强化内部管理措施进行严肃处理。
遇乱收费问题可打电话举报
问: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哪几类停车场?
答:重点是景区景点周边收费停车场、商业繁华区域收费停车场和主要道路占路收费停车场。随着旅游旺季来临,上述有些停车热点区域停车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有所抬头,群众举报投诉数量增多,停车场不设立标志、不公示收费标准、随口要价等现象屡有发生,一些未经批准设立的无资质停车场向外地游客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问:此次专项整治具体采取哪些措施?
答:一是进行调查摸底。二是搭建工作情况沟通交流平台。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四是召开停车收费政策提醒会。五是物价部门建立停车场收费人员培训制度,开展价格政策培训工作,制发收费员证,完善收费标识工作。六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将旅游景区景点周边收费停车场、商业繁华区域和主要道路占路收费停车场作为整治工作重点,综合运用宣传教育、提醒告诫 、处罚整改 、媒体曝光等手段,对收费停车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乱收费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对停车场收费秩序进行全面整治。
问:当群众遭遇停车乱收费如何举报?将如何处理?
答:当群众遭遇停车乱收费问题时可拨打 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物价部门将及时并依法予以处理。
对有合法资质停车场点乱收费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对明知故犯 、屡查屡犯的收费停车场,除了从严处罚外,还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同时,将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修订完善取消其经营资质等措施。对擅自设置停车场收费的、未设置停车标志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