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4月17日~5月11日期间,市商务局对市内四区大型零售企业酒类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大型零售企业9家,44家门店,抽检各种酒类220多个批次。检查中,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发现部分酒类流通企业存在随附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单据中未显示上游企业备案登记号、个别零售企业的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牌未张贴在显著位置等问题。为此市商务局对 8家门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存在问题的零售企业按照规定的时限完成整改。记者 王川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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