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改造每平米补75元 想改造早申请

2012-05-17 13:1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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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正对木浆厂家属院墙面进行节能改造。(资料图片)



  半岛都市报5月16日讯 近日,记者从日照市住建委节能办获悉,今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 75元。市区今年计划完成12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1万户热量表以及温控装置安装任务。有意向进行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者,应以小区为单位,尽早申请。

  据日照市住建委节能办负责人于海波介绍,市区今年计划完成12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1万户热量表以及温控装置安装任务。节能改造所需资金主要由国家节能改造奖励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企业、个人自筹资金等几个方面组成。其中中央财政将实施“三项全改”项目补助标准按照45元/平方米给予奖励,市财政按照3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总计每平方米补助75元。

  近年来,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要求,日照市积极实施市级节能改造配套补助政策,对实施“三项综合改造”的项目,市级配套补助标准分别为:2009年54元/平方米,2010年45元/平方米,2011年30元/平方米,2012年仍执行30元/平方米的标准。从以上数字来看,最初国家为了引导和推行节能改造,各级财政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补助标准较高,后逐年下降。

  据介绍,随着该项工作的开展,节能改造逐步被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所认可,从被要求改造变为主动要求改造,各级财政对节能改造补助资金将逐年减少,而且随着原材料、人工费上涨等因素改造成本逐年加大,个人承担比例相应提高。因此,目前具备节能改造条件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早改多得补助,早改少花钱的实际,抓紧组织实施节能改造。

  于海波告诉记者,今年已有十几个小区申请节能改造。打算进行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要有单位或物业公司向市住建委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拟改造项目的建成时间、建筑面积、楼栋数、住户数、房屋结构形式、采暖形式以及建筑物存在的主要问题。

  节能改造申请受理后,市住建委节能办将对申请改造项目进行全面能耗分析诊断,提出改造建议和技术措施,帮助改造单位拟定节能改造技术方案,必要时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节能改造施工图。对节能改造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以及选用的材料进行监管,项目改造完成后,还要组织验收,以确保改造质量和节能效果。本报记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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