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17日讯(记者 高亮) 公司100多台电脑使用的都是盗版软件,如果限期不更换正版软件,最高将被罚200万元。在5月17日,市文化执法局与市南区文化执法局联合开展的打击盗版侵权软件专项行动中,两家使用盗版系统的IT公司被责令限期整改。据了解,每年全市接到权利人投诉的侵权案件有100多件。
“有权利人投诉你们使用盗版软件,请接受我们的检查。”17日上午10时许,执法人员来到了市南区软件园内的一家IT公司,对该公司电脑的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进行了抽样检测。在检测中,记者注意到,执法人员将抽样的电脑内系统的序列号、版本号等信息抄写了下来,准备带回去交给权利人审核。“之所以来查处是因为该软件的权利人投诉,这些信息需要带回去交由权利人去审核,看是不是盗版软件。其实通过现在的信息,也能判定他们使用的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是盗版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经过检测,执法人员基本断定该公司电脑里使用了盗版软件,并对公司出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市文化执法局版权监管与执法处执法人员陈琛告诉记者,经初步检查,该公司有102台电脑使用了盗版软件,如果使用正版软件货值要40万元,如果不按期整改,最多可被罚200万元左右。
对于自己公司使用盗版软件一事,该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先生表示,公司的电脑是从电子信息城里统一购买的,买来时卖家已给安装了系统,就一直用到现在,“也不知道这个系统是盗版的”。
“一台电脑装正版系统动辄要几千元,盗版的甚至可以免费安装,一些公司贪小便宜就使用盗版系统。”陈琛告诉记者,除了这家公司外,当天上午还查处了另一家IT公司,也是电脑里使用了盗版系统和办公软件,货值在20~30万元之间。陈琛告诉记者,每年市区两级文化执法局查处的权利人举报的该类案件就有100多起,像操作系统、办公软件、设计类软件等都是侵权的主要对象。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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