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优化环境发展政策 停收11项涉企收费

2012-07-18 09:5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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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7月17日讯(记者 高亮 郝园园) 继今年7月1日降低16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后,市政府决定,再暂停征收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7月17日记者从本市召开的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本市印发《2012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第三季度工作计划》,并推出一系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和措施。

    暂停征收的1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费、《汽车客货运单据》工本费、税务发票工本费、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ATA单证册收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土地登记费以及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渔业环境监测费、水产品质量检测费,在大沽河治理期间临时性暂停征收大小沽河河道采砂管理费。

    为吸引工业项目向重点工业园区集中,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制定下发文件,对新引进落户于本市所辖区域内的各省级以上开发区及市级工业功能区的工业项目,在办理落地过程中应缴纳的与落地审批相关的涉企收费分类给予政策扶持。对于属于地方减免权限范围内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区市可对符合条件的落地工业项目直接予以免征。

    同时,全市还将设立16个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监测站、1万个监测点。监测内容以政务环境、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创业环境、服务环境等为主,重点监测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服务措施、工作作风和廉洁勤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监测点反映的问题,本市将实行即时受理、快速办理、限时办结、跟踪落实,被监测单位的测评结果将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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