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一晚电瓶被偷酒店称概不负责

2012-07-23 10:4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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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2日早晨,住宿在镇江路格林豪泰酒店的一个旅行团,出门准备坐车去海边,可大巴车怎么也发动不了,一检查才发现车上价值三千多元钱的电瓶不见了。当时大巴车停在酒店门前的马路边上,而这停车位置也是酒店安排的,事后酒店的负责人称停在路边被贴罚单酒店负责处理,但车内物品丢失则不负责。

    这个旅行团一共三十多位游客,都是来自安徽,21日晚上,这个旅行团的游客就来到位于镇江路与延吉路路口附近的格林豪泰圣乐园店,而由于旅行团的大巴车进不了酒店的停车场,酒店就安排大巴车停在店外的马路边上。“21日晚上,当时是酒店安排我们停在路边的,说是出了事情他们负责,让我们放心就好。”旅行团的导游张女士告诉记者。但让大家想不到的是,大巴车被贼盯上了,而事后酒店的说法则与之前有着天壤之别,称不负责,旅行团只能自己凑钱购买了一个新的电瓶。

    22日上午记者来到酒店门口,见旅行团的游客都等在路边,而司机正在忙着更换电瓶。记者跟着两位导游来到店里,前台的值班经理很直接地告诉记者:“酒店的住宿协议里没写明我们会赔偿这种损失,停车位是我们安排的,之所以停在路边也是因为车开不进停车场,要是被贴了罚单,我们可以给处理,但被偷了东西就不关我们的事了。难道车停在我们店外面被偷了,我么也要赔辆车?”而导游说起当初店里的承诺时,值班经理称“车内财物丢失不负责”,这也让导游和在场的几个游客很恼火。后来值班经理又联系了店里的老板,但得到的回复仍然是“电瓶丢了,酒店不管”。

    事后旅行团也向附近的派出所报了警,而到场的民警在了解了情况后,表示会尽快调查,但对于旅行团和游客的纠纷,希望双方自己协商解决。而青岛世誉律师事务所的郭律师告诉记者:“大巴车停在路边是由酒店安排的,既然是酒店安排的,而游客也在酒店住宿,酒店就应该尽到一定的管理义务,出现意外酒店也有一定的责任。” 记者 刘金德 实习生 曲俊凯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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