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买房限购让表弟帮忙表弟财迷心窍据为己有

2012-08-31 08:24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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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居高不下,调控政策频出,购房限制越来越多,房贷限制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很多人针对限购政策也想出各式各样的对策。不过,还是要提醒大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事,否则会给自己惹上麻烦。崔大哥买房的故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市民崔大哥欲购买房屋,因无能力全额付款,加上其不符合按揭购房贷款的条件。与表弟尹某协商,委托尹某为其办理按揭购房贷款。于是尹某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按揭贷款合同,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崔大哥在该银行办理了用以还贷的储蓄存款存折,该存折的署名为尹某。其后崔大哥按月还贷,尹某给崔大哥写了一份声明书,声明买房及归还贷款都与己无关。后来尹某忍不住巨大利益的诱惑,财迷心窍,企图占有该房屋,对之前帮崔大哥买房的事实一概否认,主张房子是他的。崔大哥与尹某为房屋产权归属发生纠纷,崔大哥已诉至法院,要求表弟尹某归还房屋。但崔大哥自己对法律并不是很了解,怕在官司上吃亏,就向律师咨询此事。

  青岛律师网的郝律师:崔先生与尹某签订的声明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根据该声明书的内容可以认定崔大哥委托尹某购房并贷款的事实成立,双方形成委托合同关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产权登记是权利人享有该房屋的证明。房产登记是房屋所有权的外在表现形式,起到公示的作用,只具有推定的证据效力。但房屋登记与实际权利状况并不一定完全一致。如果崔大哥认为该权属证书记载的所有权人错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但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证据足以证明崔大哥才是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否定房屋登记簿中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对该房屋的权利,确认崔大哥对房屋的所有权。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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