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即将出台新政 困难大病患者报销超95%

2012-09-05 06:2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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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诊报销要低五个百分点

    9月4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门诊大病与异地医疗处魏鹏处长做客“网络在线问政”,众多网友就门诊大病及异地医疗问题进行咨询。据悉,青岛的参保病人由本市三级甲等医院审核同意,报市社保局门诊大病和异地处核准后,可以到异地治疗,但是发生费用的报销比例要比本地治疗低五个百分点。

    网上访谈中,不少网友提到了异地医疗的问题。对此,魏鹏表示,参保人如在外地发生急症入院,出院后携带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医嘱、检验检查报告单、收据、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到相关社保部门办理审批后按规定纳入报销。

    “孩子有先天性残疾,在网上查了一下是乙类病种,咨询了一下医生,最好去北京治疗,治疗费用在一万五左右,可以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对于这样的异地治疗,魏鹏表示,根据青岛市医疗保险政策,首先应到社保局医疗保险资格处办理乙类病种审批;然后需要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由本市三级甲等医院审核同意,报市社保局门诊大病和异地处核准后,可以到异地治疗。不过,魏鹏也强调,参保人异地转诊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部分,按规定降低5个百分点支付。记者 刘雪莲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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