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市场附近不少夜市商户燃放鞭炮迎"财神",路过的行人纷纷捂上了耳朵。记者 孙传浩
第一海水浴场的商贩在沙滩上燃放鞭炮。记者 王猛
9月7日是传统的“财神节”,一大早,岛城的大街小巷鞭炮声就不绝于耳。燃放鞭炮的商家讨了好彩头,但苦了路人和环卫工人。按照规定,9月7日是不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当天 ,公安民警也对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进行了查处,一天下来,有不少商户和市民撞上了枪口。有专家建议,商家应换种方式祈福。
卖鞭炮的上门推销 7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南京路、延吉路、吴兴路等路段,发现许多商家在自家门口燃放了鞭炮,路上到处是鞭炮屑,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烟味。在吴兴路一家汽车修理店门前,店主将一个铁架子放在门口的空地上,然后拿出两挂长长的鞭炮燃放,“噼里啪啦”声持续了3分多钟,过路车辆怕被鞭炮伤到,纷纷减速。这家汽修店的一位负责人颇为郑重地告诉记者,“财神节”对生意人来说是个重要的日子,如果不放鞭炮庆祝一下,说不定会影响财运。
南京路一家饭店的店主同样点燃一挂鞭炮,店主孙先生告诉记者,他去年刚来青岛,是头一次过“财神节 ”,“鞭炮是从一个上门推销的人手上买的。”孙先生称,在6日早上,一名男子骑着一个自行车,车后座上有一个箱子,挨店进行推销。“他一开始问我要不要鞭炮 ,我还纳闷买鞭炮干什么,他告诉我7日是财神节 ,做生意的都要放鞭炮讨彩头,我看附近几家店都买了,也花20元钱买了一挂。”
大量的鞭炮屑也累坏了环卫工人。延吉路一家超市的店主在燃放鞭炮时,在门口留下了大量的鞭炮屑,放完了也没有进行清扫,旁边的环卫工人扫了好几簸箕才打扫干净。
放的卖的都被查 根据青岛市相关规定,只有小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在重大节日和全市性庆祝、庆典活动中需燃放焰火的,由组织者向市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安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通告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7日一大早,市北警方和四方警方便组织民警到商业街、居民区等地方进行巡逻,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商户和市民进行劝说。当天上午,市北公安分局民警巡逻到威海路和台东八路路口发现,一名女子把地上一挂10万响的鞭炮点着后,迅速往楼里跑。民警追上去,将女子拦住。女子说,她是楼上一家外语学校的员工,为了讨个好兆头,他们买来了鞭炮进行燃放。民警对女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行了罚款处罚。一天的时间里,民警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10多人。
不少商户也准备趁机发点财。当天下午,在辽阳西路一家五金店内和镇江路一家临街商铺内,市北警方查获销售的烟花爆竹共计15箱 ,200余万响,抓获两名销售烟花爆竹人员。而在南京路和重庆路路口,四方警方也发现一商户在门口摆摊卖鞭,将其鞭炮没收,民警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建议 疏堵结合,“创新”求财方式 据岛城民俗专家田清来介绍,青岛的“财神节”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发源于即墨,而后延伸到崂山地区,再后来到了市区,最初是一些做生意的小商贩和一些渔民,为了找个乐子并祈盼生意兴旺而庆祝的节日,后期逐渐发展为胶州湾地区特有的、商人祈福的一个节日。
对于商家燃放鞭炮的行为,田清来认为,民俗节日的本质都差不多,人们是在通过放鞭炮来表达一种愿望,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心理上的安慰和满足。“对鞭炮燃放最好采用‘疏堵结合’的管理方式,在不影响他人和环境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对鞭炮的种类和燃放地区作出规定,从而达到限制但不打压的目的。”田清来说,此外商家也应积极采取其他方式“求财”,不一定非要放鞭,“比如和员工、家人吃团圆饭、回馈客户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