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9月13日讯 据青岛公安官方微博消息,12日,全市共出动2600名警力、车辆310台,检查各类烟花爆竹商店、批发企业、经销点等981处,安排巡逻警力1080余人。全市共查获16个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摊点,收缴烟花爆竹209箱,礼花239枚,零散鞭炮356盘,现场制止市民燃放烟花爆竹行为60余起,查处违规燃放人员15人,其中,治安拘留1人,罚款14人。
9月12日11时,观海路派出所民警巡逻中,在广西路中铁十二局地铁施工工地门前将违规燃放行为人施某某(男,31岁,烟台人)查获,其承认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对其处以罚金500元。
12日11时28分,云南路派出所民警在郓城南路6号甲大锅全羊馆门口,将违规燃放行为人张某(男,43岁,本市人)查获,对其处罚金500元。
9月12日上午,洛阳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洛阳路20号保健用品店门前燃放鞭炮,民警立即上前阻止并将燃放者王某某(男,38岁,海阳市人)带回派出所。经过询问,王对于违法燃放鞭炮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对其处以行政罚款50元。
9月12日10时许,刘某某(男,34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在李沧区巨峰路新锦华酒店用品市场内燃放烟花爆竹,被李沧公安分局浮山路派出所民警抓获,对其处罚金300元。
9月12日10时许,潘某某(女,27岁,河南省项城市人)在李沧区九水路枣山路路口南侧西西里美容店门口燃放烟花爆竹,李沧公安分局浮山路派出所民警抓获,对其处罚金300元。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