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养老金"收了1.7亿 惠及7.6万户居民

将惠及7.6万户居民

2012-09-12 13:2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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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9月11日讯(通讯员安蒙)  11日,记者从日照市住建委房管局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大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监管,房管局对市规划区范围的200个居民小区进行了走访,其中102家房产公司建立了维修资金的“清册 ”,共涉及住户 7.6万余户。截至目前,房管局共归集维修资金 1.7亿元,并纳入专户监管。

  据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房屋的“养老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建商品房的业主在申请办理房产证之前要足额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本市严格执行《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当前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标准层六层(含六层)以下的多层物业每平方米70元,标准层七层(含七层)以上的高层和非住宅物业每平方米90元。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房管局物业办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清缴工作,督促各开发企业及时将业主交纳的资金上交至专户,并走访各个小区,向广大市民宣传相关政策,使业主对于物业基础知识有了一定了解。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归集、追缴力度,确保在9月30日之前完成房屋“养老金”摸底工作,建立清册 。有关管理部门将在此基础上,制订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细则和流程,进一步规范物业维修资金的收缴和使用 ,真正让房屋“养老钱”发挥作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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