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中会考将全省统考 不满意成绩可考两次

2012-09-25 06: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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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9月24日讯(记者 单俊楠) 24日,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结合青岛实际,青岛对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即高中会考实行新的调整。从目前的高二学生开始,会考命题、组织、阅卷与成绩统计等各个环节将全省统一,不满意成绩者可参加两次考试,而且音体美等非文化类科目也将考核。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青岛成立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市教育局局长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局长任副主任,局基教处、市招考办、市普教研室、市电教馆主要负责人为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局基教处,基教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五市三区教体局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

    按照市教育局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共10科,原有分值保持不变。从2011年入学的新生(即目前的高二学生)开始,所有科目都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两次。其中冬季考试为语文、数学、外语和部分学生的重考科目,夏季为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信息技术7门课程考试。如果学生对自已第一次的学业考试成绩不满意,允许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第二次考试,统一安排在冬季考试,考试成绩按高者计入学业成绩并参与高校录取。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按等第公布。原则上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等第A,达到75%至89%(政治、语文达到75%至84%)记录等第B,达到60%至74%记录等第C,59%及其以下记录等第D,D为不合格等第。

    市教育局还指出,青岛将强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5个非文化类科目课程的管理和学业成就考核,按照“省定标准、市级管理、学校组织 ”的管理模式,由省教育厅制定考试或考核的标准和程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学校具体组织和实施。这些非文化类科目的考核或测试结果,将直接纳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目前青岛高中会考,有些高中比如我们学校可以自己出语数外等主科考卷,其他科目全省统一出题,而音体美等科目还没有考试安排,所以这次改革力度还是很大的。”青岛58中教导处副主任吴峰认为,全省统一出题有利于全省教育公平和均衡教育,音体美等科目成绩在高校录取中作为参考,以及会考一年多考的考试方式,都有利于减轻学生高考压力。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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