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买房要缴维修基金 高层133元/平米

2012-09-27 09:0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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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纪尚昆 通讯员 乔镇兴) 为了加强对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即墨市自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据悉,不管是新购买的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要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目前执行的标准是:高层133元/平方米,多层51元/平方米。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即墨市自2012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到时新购买的一手房以及二手房都要缴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即墨市房产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

  设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业主的房屋及其相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项住房保障资金,又称为“房屋养老保险金”。工作人员介绍说,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并存入业主的房屋户门号分户账中。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曹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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