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花园小区延期10个月没交房引业主不满

阳光花园小区开发商表示争取明年3月交房,开发办提醒购房要签正式合同

2012-10-17 07:4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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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民孙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330769称,他在高密市利群路南端阳光花园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交纳了20多万元的首付款 。但是开发商迟迟不交房,至今已经延期交房10个月。随后,记者对开发商和建设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

  业主

  楼房停工,交房遥遥无期

  近日,市民孙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330769称,他在高密市阳光花园小区6号楼购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吉祥置业有限公司已延期交房10个月,开发商对于交工时间未明确表态。孙先生说他已经交纳了20多万元的房款首付,但只与开发商签订了临时协议,未与其签订正式合同。开发商口头答应给予每天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他要求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开发商却一再推脱。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高密市利群路南端的阳光花园小区看到,小区内的其他楼正在建设,而市民孙先生所购买的6号楼并没有工人进行施工,楼前长满了1米多高的杂草。

  据附近的市民称,近几个月没有看见工人在6号楼进行施工。“2011年8月份楼盘就封顶了,从那之后我来过很多次,楼房的施工并没有任何进展。”市民孙先生说。

  开发商

  正在协商,争取明年3月交房

  据了解,负责阳光花园相关事务的吉祥置业的工作人员在吉祥·密都苑售楼处办公。随后,记者和业主来到吉祥·密都苑售楼处,此时大门紧闭,业主打电话后半小时工作人员赶到现场。

  据工作人员介绍,建筑商想要抬高已经约好的建筑费用,双方产生纠纷,于是建筑商停止施工。因为存在合同纠纷,开发商在未解除与现建筑商的合同关系前,也无法与新建筑商签订合同。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开发商和建筑商正在进行协商,争取在2013年3月底之前交房。当业主要求和吉祥置业的经理进行直接对话和协商时,工作人员称他们经理正在外地开会,电话号码不方便透露。

  “我们也很无奈,我们会尽快和业主签订正式合同,同时赔偿给业主相应的违约金。”吉祥置业的工作人员说。当记者询问签订正式合同的具体时间时,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请示领导。

  开发办

  签订正式合同再交款

  为进一步了解开发商延期交房时业主该如何维权,记者来到高密市建设局开发办 ,据开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下,业主与开发商之间都是签订正式合同的,由于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都按规定赔偿,如果开发商不按合同执行,业主可找相关部门协调或者到法院起诉。

  “但由于此次事件情况特殊,业主与开发商并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所以业主首先要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好后一定要签订正式合同,将违约金等方面写清楚。如果无法与开发商协商,业主可到法院起诉,利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开发办负责人还提醒各位市民,在买房时,一定要签订正式合同再交款,一旦开发商不按合同履行,便可依据合同起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权。截至记者发稿,开发商还未与业主达成协议以及签订正式合同,本报记者将会继续跟踪报道。

  律师

  违约金参照租金标准

  据高密市立新法律事务所施杰平律师介绍 ,由于孙先生并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业主首先应该与开发商彼此沟通,最好能达成一致的意见,签订正式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好,可以到消协请求仲裁。如果开发商不履行自己的承诺,业主可带好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 ,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次事件中业主虽未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合同,但是商品房的认购、预定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取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据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延迟交房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赔付违约金,数额一般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也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损失按照人民银行的贷款利息进行确定。

  文/图 本报见习记者 薛琳 杜文娟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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