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奸抢劫不想追究嫌疑人 两人原是婚外情

2012-10-25 10:5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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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3日10时许,来青务工的荷泽籍女子王某来到流亭立交桥派出所报警称被人抢奸、抢劫。面对询问,王某只要追回被抢走的东西,并称不希望警方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责任。

  经民警了解,在2010年冬天,老家菏泽的王某新婚不久,丈夫李某便去南方务工。王某独守空房,倍感寂寞之际,同村人刘某出现了,常给王某干活,加上能说会道,很快两人便好上了。2011年冬天,两人在宾馆开房时被丈夫李某堵个正着,王某跪求丈夫原谅,经协商刘某赔偿李某1万元。好景不长,丈夫去打工后,刘某常骚扰王某。眼看日子过不下去,今年6月初,王某跑到青岛城阳打工。

  今年8月份,王某与刘某QQ聊天,一来二去,旧情复燃。刘某辞去工作,到城阳与王某团聚,沉浸在幸福中的王某让刘某与妻子离婚跟她结婚,刘某不答应,王某便想要结束情人关系 。“不做情人那就把我送你的东西还我,不还我就抢回来!”看昔日情人无意归还,刘某大打出手,拿回了各种情物,王某遂打电话报了警。

  了解事情原委后,民警联系上当事双方,连续两天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冷静下来后,两人深感后悔,10月24日下午,两人对财物进行了合理分割,表示将彻底分手,负担起自己的家庭责任。记者 王磊 通讯员 栾云海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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