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工作安排,本市将于近期开展201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认证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截止到2012年10月底按月领取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的人员,认证时间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上述参保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认证手续;如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可就近到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办理。
长期在青岛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异地居住,以及在本市内跨区市(市内四区除外)居住的领取人员 , 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qdhrss.gov.cn)下载打印《青岛市异地居住领取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确认表》。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居住地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进行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协助认证确认表》、身份证复印件交回或寄回参保关系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
市人社局提醒市内四区待遇领取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认证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记者 郝春梅)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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