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半月后要求补差价 天和大厦业主质疑物业

2012-12-03 07:5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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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报记者 郭冰 摄影报道

  “我们早就签过合同交了暖气费了,现在已经供暖半个月了,物业又说物价局通知取暖费上涨了,让我们补交差额,我觉得不合理。”12月1日上午,在莱山区上班的市民李女士拨打快报热线称 ,自己上班的公司在天和大厦租了办公室,11月30日物业告诉他们暖气费涨价了,之前交的钱不够,需要补交。

  供暖半月后被要求交差价

  “昨天物业给我们办公室发了两份通知,一份写着‘烟台市物价局调整非居民供热价格,取暖费每平方米上涨 2.5元’,另一份写着物业要我们补交相应的取暖费。已经供暖半个月了又说钱不够要补交,我觉得不对劲。”李女士告诉记者,公司在 10 月底的时候已经交了7639.7元的取暖费了 ,是按照每平方米41.5元交的。11月15日左右就开始供暖了 ,物价局给的通知上显示是11月14日开始调整取暖费的,物业11月30日才将这个通知拿给他们看,并通知他们补交取暖费460.2元 。

  物业称是按规定调整收费

  12月1日上午,烟台市物价局办公室一位姓石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价局确实对市区非居民供热价格做出了调整,将每平方米的取暖费价格上调了 2.5元 。自2012年起实施。

  天和大厦物业管理处的马主任告诉记者,天和大厦供暖单位是东昌热力公司,热源由东昌热力公司提供,再由天和大厦的空调机房送到业主室内,“我们空调机房设备费是8元/平方米,物价局没有调整供暖费之前非居民供热价格是33.5元 /平方米,所以我们收取业主的取暖费是41.5元/平方米。物价局调价之后,非居民供暖的价格每平方米涨了 2.5元 ,我们就在原价的基础上涨了 2.5元 ,一点也没多收。”马主任说,“大家都交过钱了 ,现在又要补交,我们也很为难,但是当初跟业主签的合同上规定了,价格会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整。我们这也是合理收费。”

  部分业主质疑通知不及时

  “就算真的调价了 ,我们知道的也太晚了 ,都已经开始供暖了 ,我们想报停也不行呀。”李女士表示,11月30日之前,她根本不知道非居民供暖价格上涨了 ,现在知道消息觉得很突然。

  12月2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天和大厦物业管理处客服部,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上级通知后,我们就着手给业主发通知让业主补差价,物业公司什么时候接到的通知我也不清楚。”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天和大厦的供暖单位东昌热力公司,东昌热力公司的一位客服人员表示,热力公司给用户下发的通知是10月底前去公司交暖气费,多数用户在10月底就把暖气费交上了 。11月14日下午,热力公司接到了烟台市物价局的非居民供暖调价通知,接到通知后就开始核算用户需要补交的差额,并拟定通知。“11月23日左右,我们就开始陆续给各用户下发通知了 。”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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