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房产权人想赠与子女得缴土地收益金

2012-12-13 09:1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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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想加上我对象的名字,手续该如何办理?”“我的经适房产权,想赠与子女,手续如何办理?要交哪些费用?”……12月11日下午,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副主任王建红进行了在线访谈栏目。据介绍,房产证加名需要缴纳房屋登记费80元。经济适用房产权人若将房产赠与子女,需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且受赠人符合限购政策。

  房产证加名得缴80元

  “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现在想加上我对象的名字,请问相关手续该如何办理?需缴纳哪些费用?必须本人去办理吗?周六、周日可以办理吗?”“若房产已办理抵押手续,需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才能办理加名手续,办理加名时需提交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办理,房屋登记费80元,税收问题请您咨询房屋所在区的地税部门。周六、周日部分工作人员值班,可以受理加名变更登记。”

  在访谈中对于房产证办理问题,市民很关注。“我们是合肥路北国之春采菊苑的居民,入住三年多了,至今未拿到房产证。”对此,王建红表示,采菊苑位于崂山区,系青岛北泰置地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竣工验收手续问题已解决,开发单位正在委托测绘单位办理房屋建筑面积实测绘,预计近日即可完成。待开发单位材料齐备,向崂山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初始登记,取得《房地产权登记明细》后,购房人即可联系开发单位,共同申请办理各自的《房地产权证》。

  据了解,青岛市南区福州南路万里大厦六百多户居民的房产证,从入住至今近10年时间迟迟办不下来 。王建红介绍说,该项目已经完善建设手续,具备办证条件。但网点房屋因开发单位与施工单位间存在经济纠纷,现被法院查封无法办证。

  赠与经适房得缴收益金

  “经适房产权,想赠与子女,手续如何办理?要交哪些费用?”“经济适用房产权人若需将房产赠与子女,需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且受赠人符合限购政策,赠与人和受赠人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后,双方可持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区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双方各3元/平方米。”

  “土地收益金的收取分以下情况:2004年12月31日之前规划开工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上市交易时,按成交价款的1%收取土地收益金;2005年1月1日之后规划开工至2009年1月20日办理预售许可证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上市交易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部分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缴纳土地收益金 ;2009年1月20日之后办理预售许可证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项目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的50%收取土地收益金,其他税费问题请咨询房屋所在区的地税部门。”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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