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青年因找不到工作赚不到钱,就想“歪招”,晚上在路边寻找汽车作案,通过砸车窗偷盗车内的财物。犯罪嫌疑人吕某称,他之前在济南打工,但最终因为种种原因不干了,赚不到钱的他就砸车窗盗窃财物。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王倩) 一男青年因找不到工作赚不到钱,就想“歪招”,晚上在路边寻找汽车作案,通过砸车窗偷盗车内的财物。近日,济南市中区公安分局四里村派出所民警就抓获了这样一名犯罪嫌疑人。
2012年12月24日,市中区公安分局四里村派出所辖区内一居民报案称,24日凌晨,他将车停在路边,有2万余元现金遗忘在车内。但当他想起来去拿钱时,却发现车玻璃已经被砸开,车内的现金也不翼而飞。四里村派出所民警随即调取了周边的监控录像,发现24日凌晨2点钟左右,一名小伙子砸开了车玻璃,从车内拿出什么东西后离开了现场。2012年12月31日,民警将嫌疑人吕某抓获。
在审讯中,吕某供述了他通过砸车窗盗窃财物的犯罪事实,并交代了在一个多月时间内,作案十五六起、涉案价值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吕某除了盗窃车内的现金外,对于车内有用的物品也会带走,他盗窃的这些物品都通过管某进行销赃。民警随后将管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吕某称,他之前在济南打工,但最终因为种种原因不干了,赚不到钱的他就砸车窗盗窃财物。吕某将作案时间选择在夜间,他首先选取作案目标,一旦选定之后就会将车内有价值的财物全部盗走。
四里村派出所副所长黄冀告诉记者,年前是侵财类犯罪案件的高发期,他们也提醒市民要保管好个人财物,尤其是夜间将车辆停在路边时,一定不要将贵重财物留在车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