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手续需“拍照留证”杜绝“假人假证”过户

2013-01-07 08:4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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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安全、增强现场识别能力,记者获悉从2013年1月 4日起,开发区房产登记交易中心正式启用高清人像采集系统,凡是办理房产交易手续的,必须拍下照片,留取影像资料,并将采集到的信息存入权属登记系统,为房产交易安全又加上一道“锁 ”。在青岛各区市中,开发区房屋登记交易中心率先采用人像采集。

  启用高清人像采集

  1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开发区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在综合收件窗口,高清人像采集系统已投入使用,十余台电脑上安装了高清摄像头 。一位工作人员正在为前来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商先生及其家人拍照 。商先生特意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服 ,对着摄像头一笑,工作人员一点鼠标就保留下了商先生的照片信息。如果市民戴着眼镜,工作人员会善意地提醒市民可将眼镜摘下以免反光。

  当问到是否知道拍照的目的,第一次前来办理手续的商先生表示不太了解。工作人员说清缘由后,商先生对此措施十分支持,“有了照片为证,就不用担心有人冒充或者出现假证的问题了,房产交易也更保险。早知道要拍照 ,出门的时候就好好收拾一下了,还能照得好看点。”

  不法分子曾钻交易漏洞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冒名顶替权利人、伪造房地产权证以及其他公文等多种手段恶意转移他人财产,严重危害房地产交易安全。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大厅主任徐琳介绍说,以前就曾经发生不法分子用假房产证和假身份证进行房产过户的情况。由于目前伪造技术越来越高,房产交易的不安全性也随之增加。虽然这种情况较少出现,但由于房产是每一个家庭的大额财产,政府部门应尽力确保房产交易的安全。

  此外,也有买卖双方由于房价波动而导致出现纠纷,其后否认自己曾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明明我们都看过他的身份证,他也到场了,但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点。”徐琳说,由于无法取证,房产登记交易部门往往被牵扯到买卖双方的民事纠纷中,却有口难言。

  防止“假人假证”过户

  为加强房地产交易安全、增强现场识别能力,从2013年1月4日起,开发区房产登记交易中心正式启用高清人像采集系统 。目前仅有青岛市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启用了人像采集系统,在各区市中,开发区房产登记交易中心首次启用高清人像采集系统。

  高清人像采集系统是指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对申请人进行现场拍照,留取影像资料,并将采集到的信息存入权属登记系统 。今后当事人在申请办理其他业务时,可从系统中调用已存的相关房屋权利人照片,与交易当事人进行人像比对,以确定前来申请的当事人是否为权利人本人。

  徐琳表示,“高清人像采集系统的启用,对持伪造证件来办理房屋过户的不法分子起到一定的威震作用,为有效预防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欺诈行为,降低房地产交易业务风险,保护房产交易登记双方合法权益 ,规范房产登记交易管理细节提供了有力保障。”

  文/图  记者 赵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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