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房产过户先拍照存档

2013-01-07 11:4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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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6日,记者从开发区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青岛开发区房产登记交易中心开始使用“高清人像采集系统”,凡是办理房产交易手续的,必须拍下照片,为房产交易安全增加“新保险”。“使用人像采集系统一方面对不法分子起到一定的威震作用,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以规范房产登记交易管理。”工作人员说。记者 李晨 通讯员 殷勇 孙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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